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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戈中短篇小说集
作者:高戈,最近更新时间:2008-7-4 16:18:00,总发表字数:92424添加本书到百度搜藏收藏本书到QQ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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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梦别(自序)

    作者:高戈

    当我的第一本诗集《爱之寻觅》出版并受到读者的好评后,不知从哪一天起,却忽然放下了自己的诗笔,开始写起“小说”一类的文字来了——

    是“江郎才尽”,写不出诗了吗?

    是因为生活的累赘,没有写诗的“闲情逸趣”了吗?

    答曰:非也!非也!!

    可这样的回答也许是令自己都不会满意的……

    然而,我却清楚地记得那一天——也许是市声最喧闹的某一天吧,当我从一家书店购得一本外国名家抒情诗选走出书店的大门后,正漫步小城街头时,偶遇一位半年未曾蒙面的好朋友。偶然间,他一把扯住了我。他见我手中仍拿着一本诗集,不无揶揄地问我:“怎么?你还在写诗呀?”

    良久,我沉默无语。

    几句寒喧之后,我的那位朋友摇着头说:“诗能当饭吃吗?啥年头了?可叹可叹!愚不可及也!”

    ——是呀,写“诗”能当饭吃吗?

    或许,我真有些愚不可及了?

    我知道,我的这位朋友也曾是一位诗歌爱好者!

    回想当年,他也曾发表过一些“豆腐块”诗呢。可如今……我真不愿往下想了。

    据说,如今写诗的人更比读诗的人都多。但我手头没有这样的统计数字——权且这样的话是假的吧?

    不过,许多诗集常年躺在各地书店的书架上卖不出去,的确也是不争的事实了。

    我想:难这仅仅是“诗”和“诗人”的悲哀呜?

    也许,面对今日商潮汹涌天的时代,也许正是一个最缺失诗意的时代了!

    那么,面对社会的责任及市场经济和生活的压力?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对于一个文学爱好者,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于是,我不得不放下写过多年的诗笔——那怕是最不情愿的选择——只好又重新拿起另外的一支笔,开始写下据称可以算是“小说”一类的文章来了。

    于是,短短几年下来,便有了这部中、短篇小说集。

    收在这本小说集中的大部份作品,曾在国家、省、市一级公开出版的文学杂志或报刊上发表过,多数作品还是近二、三年来写下的新作。

    然而,面对流派纷呈的小说海洋,无疑,这些篇章也只是采撷了生活海洋中的几朵小小浪花……

    但自信我的“诗情”也同样流泻到了我的这些小说中去。

    在《那一束绢花》、《梦别》、《等你在五月》、《钻戒情缘》、《青春的斑竹林》、《馨香的玫瑰花》等篇章中,那淡淡的别情离绪和爱的忧郁,仍然是我在诗集《爱之寻觅》中“爱”的主题的一贯表达。这些饱合着情感的“诗情小说”,是可以当散文诗一类作品去读的。

    除了有“爱”,当然有“恨”。——恨自己的“痴”?恨别人的“愚”?恨世间一切可恨之物?《失去的值不得后悔》、《会说外语的八哥鸟》、《角色》、《神色》、《钢笔》、《笨僧》、《免费理发店》等,就是这类题材和主题的表达。相信读者诸君是会从这些篇章中嗅出时代的气息的!

    此外,《蛇赐财缘》、《剑僧传奇》、《根雕孙外传》等篇章,相信是既可以当小说去读又可当故事去看的。

    当国家经济建设的重心转向西部开发时,据说有3000多位浙商一齐涌向了四川。特别是号称“东方犹太人”的温州商人,更是掀起了到中国西部淘金的热潮。《潮涌西部》便是应一家影视文化单位之邀,取材于温州人闯西部的故事而创作的一部电影文学剧本。三年前曾与国内一家知名电影制片厂达成初步合拍意向,后来只因投资双方投拍资金缺口较大而遗憾地作罢了。这次将其改为同名中篇小说并一齐收进这本小说集里,读者是很容易读出本篇的影视剧本味儿的。当然,本篇小说后来曾发表在一家市级文学杂志上,虽然电影没能拍成,此次将本篇小说收入集子中,也算无奈中的聊以自慰吧!

    ——罢了,罢了!就此打住吧。再这么饶舌下去,真有“王婆卖瓜”之嫌了!

    然而,我真诚地期待着小说行家和读者诸君们的批评与评判!

短篇 那一束绢花

    那一束绢花很美。真的!我常常在给那盆水仙浇水时,便不经意地把水珠儿洒在那束绢花上——每每那时,尤其是在洒过水珠之后,我便自个儿笑了:它不是一束绢花吗?洒不洒水,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真的,那是一束很美很美的绢花!

    然而,每次当我洒过水之后,便让我想起她——娟。

    我是在一个朋友的家宴上认识她的。她根本不会喝酒,但那天,她高兴,便与我们一起喝了几杯红红的葡萄酒。是的,红红的。一会儿,她的脸便也红红的,象花,象霞……

    那会儿,我下意识地打量着她:蛋形脸,柳叶眉,含情脉脉的丹凤眼……太漂亮了!我不由一阵心悸,我的心里象有几只小鹿有撞哩!

    席间,朋友的妻子——一位秀气而开朗的大姐在劝着酒:“娟,来,为新朋友干杯!”

    “娟?多美的名字!”我不由的在心里喊了一声。

    然而,那天在坐的,除朋友的妻子外,我与其它几位都是第一次见面的新朋友。“喝,大伙一起喝,干杯!”我举起酒杯祝着酒。可几杯酒下肚后,我的头有些晕乎乎的了……。

    恍惚中,娟把我的大酒杯与她的小酒杯对个换了。我听见朋友的妻子嘻笑着,打趣我俩:“哈哈,今天不是喝交杯酒的日子吧!”

    嘻,我怎么见娟的眼里闪动着泪花?

    那天黄昏在街头分手时,娟特意进花店买了一束绢花送我。就是那束精美而鲜艳的绢花,红红艳艳的,象绢被酒染红的蛋形脸儿。

    我得承认我喜欢上娟了。

    娟已是一位二十六岁的大姑娘了,可比我还小五六岁哩!不久,我便暗暗跟妻子闹起离婚的事来。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正迷迷糊糊躺在床上看书,电话铃响了。啊,是娟打来的。娟说:“你好吗?”我说:“我好。”娟说:“还没睡吗?”我说:“不正跟你说话儿吗?”娟本是无话找话说。她一听便在电话的那一头卟哧一声自己先笑了……笑的那么爽朗,那么开心。

    我深信娟也是喜欢我的!

    那晚,妻子与我拌嘴生气回了娘家,我便和娟在电话里谈了许久许久。

    大约半年后的一天下午,娟又到我办公室来玩。娟说:“相聚是缘!”我说:“聚散都是缘!”但刚说出口,我又后悔不该这样说。沉默了一会儿,娟又说:“前几天,我在书店里买了一本诗集,是你五年前出版的《爱之寻觅》,我很喜欢,可是书上没有你的签名,真遗憾!”

    我说:“别遗憾,那已是一本旧书了,隔天我签名赠你一本吧!”

    娟不置可否。只是笑笑。过了好一阵,娟似有所感地说:“生活是诗就好了!”

    我也很有同感。

    那天,我俩愉快地谈了好半天。然后娟就默默地走了。

    此后不久,我跟妻子便办理了离婚手续。

    拿到离婚证书的那天下午,我去娟所在的工厂找她。厂人事科的同志告诉我说,娟已离开工厂二十几天了,据说去了南方某城。怎么走时也不来看看我呢?我心里纳闷着。

    那天傍晚,我怅然若失地回到家里,忽然感觉浑身像散了架似的没有半点劲儿。

    隔天,我收到了娟寄我的信。娟在信中说,她不愿成为第三者,她已把自己随意嫁了,因为生活不是诗!

    读信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我已签好名字的那本诗集还没有给她呢!我顿时感到了遗憾的滋味。

    ……

    那天早晨,当我再次准备为花儿浇水时,我忽然看见那盆水仙已开出洁白的花儿,且清香四溢。而让我洒过无数次水的那束娟花呢,不仅没有香气,而且早已褪尽先前鲜艳的颜色。我不禁想到:再美的梦终是虚幻,无数次徒劳的洒水过程,仅仅换回酸涩的记忆吗?

    那时候,我再也没有心绪给那束绢花洒水了。然而,我仍站在那束绢花前,自个儿傻傻地笑了……

短篇 梦别

    初秋的一天黄昏,我冒着蒙蒙细雨,匆匆搭上从蓉城北上西安的火车。当我的两脚刚刚跨进车门,火车便“呜——”地打个唿哨,随后便缓缓地开走了。

    踮着脚尖儿,双手举起我那只淡蓝色的旅行包,小心翼翼地把它塞进车棚的行李架上,之后,便在靠窗的空位上坐下来,悠然看我上车前刚买的那份《都市晚报》。

    就在我坐下要看报纸的那一刻,我睃见我对面的座位上,坐着一位年轻的姑娘,她长发披肩,穿一身乳白色的西式套装,正低头看一本什么书籍。我来了,她好像并不在意似的,许久许久,未抬头看我一眼。

    小雨还在下着,车窗外一片朦胧。

    火车正缓缓地前行。

    乘车的人们,随着车轮滚动的节拍声,大多摇摇晃晃的。不知不觉中,天已暗了下来,车灯便忽悠亮了。猛然,那姑娘抬起头,柔柔的灯光洒在她洁白的脸庞上……

    “啊!好面熟的姑娘!”我差点叫出声来。

    一一其实,我们是第一次相逢。

    火车轻轻地一巅,停在一座无名小站,二分钟后,又开走了。此刻,我早有了些许倦意,便放下手中的报纸,仰脸将头靠在坐椅背上,微微闭上双目,似梦似醒……

    我又想起多年前那难忘的一幕——

    也是一个小雨天。我斜撑一把雨伞,在G城的小街上徘徊,心里默念着戴望舒的那首著名小诗《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

    “笛笛一一”一声尖锐的汽车鸣笛声,将我从默念中惊醒。我忙止住行进的脚步。那一刻,在我眼前出现了这样的情景:一位身穿乳白色连衣裙的姑娘,轻轻扶起一位跌倒在街头的老奶奶,然后双手挽住老奶奶的手臂,慢慢地将老人送过人行横道,送往街道那边深深的雨巷……

    老奶奶慢慢走了——

    她一一那位穿白色连衣裙的姑娘,也向老人摆了摆手,转身微笑着走了……

    我目睹着眼前的一切,心里充满了惆怅:“一位亭亭如玉的姑娘/给我一片洁白的暇想/只见她轻轻扶起老奶奶/然后又轻轻走过雨巷/一阵车鸣声响/一串笑声朗朗/关于姑娘的记忆/早已在我心中珍藏……”。事隔不久,我写下的这首小诗,在G市市报上发表了。

    一天上午,我忽然收到一封来信。拆开一看,信中有一张姑娘的照片。啊!是她?怎么会是她呢?一一一位丁香花般的姑娘!

    ——后来,我俩相识了……再后来,她成了别人的妻子!

    “先生!先生-——”不知过了多久,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响在我的耳畔,把我从暇想中惊醒。

    她说:“借你报纸看看!”

    啊,是对面坐位上的姑娘,她在轻声唤我。

    我睁开惺忪的眼睛,忽觉眼前一亮。呀!坐在我对面的姑娘:蛋形脸,高鼻梁,一双水波荡漾的明眸,乌黑的长发披洒在她的双肩上……

    “哈!真像……”我在心里惊叫了一声。

    那会儿,我慌乱地把报纸递给她。搭讪地问:

    “你去哪——”

    “西安!”

    “你呢?”

    “我回G城!”

    这时,姑娘接过报纸,又顺手把她刚看的那本书放在车窗下的茶几上。那本书的彩色封面吸引住我的目光,我瞅了一眼,问:“什么书?”

    “哦,一本诗集!”姑娘淡淡地说。

    一会儿,姑娘像是若有所思。她忽然抬起头来,笑着问我:“先生,你也爱诗吗?”

    “爱!”我肯定地点了点头。

    姑娘的眼睛一亮,好似遇着了知已,忙放下手中的报纸,随手又拿起那本诗集。姑娘说:“我最喜欢这首《梦别》的诗,写得非常之美!”

    接着,姑娘翻开诗集,神情专注地轻声念起来:

    你温柔的臂弯

    似一只小船

    轻轻地

    摇醒我

    在梦中道声再见

    再见——

    顺着你臂弯弓成的小桥

    我踏着黎明走了

    留一朵花儿的思念……

    原来,这是一本选编的诗集。书中选入的那首小诗,是一位叫高戈的诗人写的。

    经姑娘介绍,她是西大中文系本科生,目前正赶写毕业论文。她对这首《梦别》的小诗有较深的理解,打算把她对这首诗的感悟写进她的毕业论文里去。

    我不禁受宠若惊,心里嘀咕着,很想对她说:“姑娘,坐在你对面的人,就是写这首诗的那个人呢!”

    然而,我不是那种喜欢张扬的人,竟没好意思说出口来。

    “我觉得,这首诗写的并不好!”没等姑娘读完,我便淡淡地一笑。

    姑娘马上显得有些惊诧。她用惶惑的目光瞅着我,像是在问我:“你懂诗吗?”

    这时,火车又驰进一个小站。趁着停车的空儿,我下车去站台买了两听饮料,刚回到车上,火车又开走了。我拿起一听饮料递给姑娘。

    姑娘仿佛还沉醉在诗的意境里,她喃喃地说:“可惜,我手头没有这位诗人的背景材料,这篇论文,怕是——”

    啊,毕业论文,那是通过毕业答辩的关键呀!我想:我应该帮助这位姑娘了解这位诗人。我说:“好像有本杂志曾发表过有关他的诗评,在那篇文章中,介绍了他的身世以及他读诗写诗的一些情况——”

    姑娘听着听着,脸上露出一丝释然的微笑。她忙告诉我她的通信地址。并说:“先生,如果找到那篇诗评,一定请复印一份寄给我!”

    “嗯!”我应了一声。心里说:请等我的佳音吧!

    火车隆隆驶过又一个小站,看来,离我下车的时候还早着哩。我抬腕一看手表,正是午夜零时一分。

    新的一天开始了……

    或许,姑娘己有了些疲惫,这时她把头一抬,一仰,靠在了椅背上。我也把茶几上散乱的书报铺铺平,低头扒在茶几上,打起盹儿来……

    “先生!”不知又过了多久,姑娘的手把我的胳膊轻摇,她说:“是否该下车了?”

    “哇!前站到什么地方?”我从朦胧中惊醒过来,忙问。

    身边一位陌生的老伯告诉我:“下站冉家河!”

    哟,他是何时上得车来,我竟不知:“唉呀!我该下车的G城早已过去了——”

    我不无惋惜的为坐过了车站而叹息了一声。

    于是,我急忙拿起行李架上的旅行包,转脸对姑娘说:“前站我得下了!”

    姑娘歉意地对我笑笑,说:“我忘记叫您了!”

    我摇了摇头,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火车缓缓停了。我提起行囊,正待向车厢门口走去。当我转身准备走时,姑娘伸出她的右手,对我说:“想同我握握手吗?”那一瞬,我不知怎的,竟忽然红了脸,有些害燥起来。终于,我没勇气伸出手与她相握。

    走下车门后,小雨还在不停的下着。天还没有亮。我站在小站站台上,在路灯淡淡的光影里,我看见姑娘把头与手臂伸出车窗外,甜甜地送来一句叮嘱。她拖着长音,高声喊道:“哎,别忘了那篇诗评!别忘了给我写信……”

    我扬了扬手,同样高喊了一声:“沙扬娜拉——”

    ——但不知姑娘听到了没有?

    我想:赶明儿一早,我得乘客车返回G城。那一刻,当火车载着姑娘象燕子般向北飞去,我下意识地向火车远行的方向望着,雨丝细密似网……蓦然,我觉得雨丝的网已整个将我捕捉,我是一条被情网网住的鱼儿……

    不知怎的,我又忽然忆起那首《梦别》的小诗,我独自轻轻地朗诵着:“你是默默含泪的早晨/我是忧郁的黄昏/我俩之间/隔着--/星星织的网/云儿辅的屏……”

    许久许久,我仍在小站站台的夜雨中徘徊。那时候,我真希望遇到一位像她一样一一丁香花一般的姑娘,为我撑一把伞来……

短篇 失去的值不得后悔

    那年秋,她和他一同跨进了那座紫红而宏伟的大学校门。

    她叫慧,家住川北农村。便有些山里姑娘的清丽和腼腆。

    而他呢?一米七三的个头,白面书生般长相,校园里有名的“帅哥”。

    翌年“五四”节,系里组织文艺演出。他一曲《爱你爱在心里头》赢得了众多师生的掌声。可轮到慧出节目时,只见慧羞答答地走上舞台,讲了妈妈常给她讲的一个《好鬼的故事》……

    “哪里有鬼呀!”慧站在台上,隐隐约约听见女生莉跟她身旁的瘦子男生低低的议论声。慧的脸一下子羞得更红了。她恨不得脚下有个洞一头钻进去……

    然而那次演出,几声稀落的掌声像是对“好鬼”的嘲弄。

    可慧留意起他来。

    慧和他同系不同班,俩人经常在操场上相遇。他会对她莞儿一笑,露出他一口好看而又整齐的白牙。

    秋天,他托人从香山带回几片红叶,送给慧两片作书签用;而慧呢?托同学从南京捎回几颗雨花石,但却藏在自己的抽屉里……好几次,慧想趁与他单独见面时送给他,却总是没勇气拿出来。不过,在慧的梦里,常常有他的笑靥。

    “莫非,他就是我要寻找的白马王子?”有时一觉梦醒,慧会莫明其妙地向自己发问。但她会长久地沉醉在那甜甜的梦境里。

    然而等到毕业那天,却见他和莉挽着胳膊来女生宿舍与她道别。

    几句寒喧之后,待他和莉转身走出宿舍门,她却无声地哭了。有一滴泪水流进了嘴角,她感觉是那么的苦涩……

    后来,瘦个子男生,慧,他和莉等四人都被分配到了同一座城市——C城。

    当工作安顿后不久,很快,他和莉结成了夫妻。而慧呢?也经人撮合,最终跟同系的瘦个子男生结了婚。

    时光似水。两年后,慧生了一个胖儿子,他与莉也有了一个娇女儿。

    不过,慧仍时常有些失落感。她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那样没有勇气,本该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终于让莉乖乖地牵走了。唉!

    于是慧对自己的丈夫——那位瘦个子男生,就莫名其妙地多了些苛责和挑剔。她觉得自己的夫君太平常了。在那个设计院,整天跟图纸打交道,回家来,与她再没有初恋时的热情和甜蜜的话语。慧觉得生活似乎少了点什么味道,可一时自己又说不清楚。总之,慧觉得她俩的生活平平淡淡,没有故事。

    一次周末,慧又遇上了他——

    他被分配在一个机关里搞文秘。看上去,他还是那么潇洒,那么精明而干练。那天,他请慧跳舞,为慧点歌,灯红酒绿的舞厅让慧有些陶醉……慧清楚地记得,他唱的最后一首歌是《友谊地久天长》。是呀,友谊地久天长,恰同学少年,那是昨天的梦呀!跳舞时,他紧握慧软绵绵的手,慧感到有一股暖流流遍了自已的全身,心儿颤得慌,舞步也乱了起来。自从大学分手后,慧与他虽同在这座城市里工作,但俩人很久没在一起跳舞了。跳到最后一曲时,慧感觉脸上忽然发烫起来——啊,原来是他的一个热吻。慧再次陶醉地闭上了眼睛,任他搂着自己转呀转呀转……

    在回家后的好几天里,慧总感觉有一种沉醉感一直伴随着自己……她为莉祝福!莉比自己年轻漂亮,性格开朗,谁叫自己那时那么傻呀——慧为自己失去的懊悔了起来。

    转眼又一个冬天过去了。

    这年春季的一个礼拜天上午,慧正在家里洗衣服,许久没到她家串门的莉却敲开了她家的门。那天莉长发散乱,一脸蜡黄。见到慧,莉便抱着慧拥肩而哭。莉一哭,慧蒙了,急切地问:“咋啦?莉!”

    “我真后悔!他,他不是人!”莉愤愤地说。

    “他,谁呀?”

    “他朝秦暮楚,装得文雅,背着我却跟青春洗脚坊一个婊子好上了……”莉哭得哽咽着。

    “告那婊子去!”慧替莉鸣不平。

    “慧姐,那女人怀了孕,死活要跟他。他没了辙,被那女人告发了。如今,他被隔离审查——”莉哭诉着。

    慧一下子瘫坐在沙发上。

    “……慧姐,他毁了这个家呀!往后,我可怎么办啊?”

    半响,慧才喃喃地说:“也许,失去的值不得后悔!”

    这句话,象是对莉的安慰,又象是慧讲给她自己听的……

短篇 等你在五月

    傍晚时分,忽然下起了小雨,哥独坐自家阳台上,翻阅着前天的《都市晚报》,报上发表了哥写的一首小诗。那会儿哥一脸的喜悦。

    蓦然,一位姑娘甜甜的歌声和吉它声撞进哥的耳里来:

    在五月的雨中静静伫立

    伫立是最好的期待

    微笑着

    我将站成一棵树

    等你在五月的雨中……

    啊,这不是哥发表的那首小诗吗?是谁又为它谱了曲子呢?”哥听着姑娘的歌声,惊喜地差点跳起来。哥赶紧拧开自己的微型收录机,录下了姑娘那美妙的歌音……

    歌声是从对面八楼——那个摆放着月季花盆的阳台窗口里飘出来的。那时,哥突然想起上个月与一位撑伞姑娘邂逅的事——

    那是五月里一个周末的下午。哥刚走上街头,迎面刮来一阵风。晴朗的天空忽然飘来团云,一眨眼,竟噼里叭啦下起雨来。一街人惊惊诈诈。哥也躲进临街一栋楼房的雨檐下。

    “真倒霉!这夏季的雨,说来就来?”哥埋怨地嘟噜了一句。

    一会儿,风渐渐停了。可那片乌云却象生了根似的,罩在城市的上空一动不动的。哥抬头望了望天,这时雨下得更大了;溅起的雨水湿了哥的裤脚,哥身不由己地往人群里挤了挤,但仍避不开头上落下的雨滴。

    正在哥踌躇之时,一把红雨伞撑在了哥的头顶,飘洒的雨点落在伞上剥剥地响。

    哥抬眼一瞧:哟,一位姑娘撑着雨伞站在哥身旁人她穿着米黄色短裙套装,长长黑发披在肩上,一双顾盼的大眼睛会说话似的。原来是她的雨伞为哥挡着了雨水。哥忽然感到胸口再突突突地乱跳着……

    说句大实话,哥已经二十六岁了,可哥从没与哪位年青姑娘共撑过一把雨伞,尤其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那一刻,哥有些不自在起来,脸上也热辣辣地一阵发烧。哥下意识地往一旁挪了挪身子。可是由于人多太拥挤,根本不能与姑娘挪开距离。而姑娘呢,却似有意向哥身边靠紧过来,雨伞,仍然撑在哥们的头顶……

    过了半晌,雨渐渐小了,姑娘和其它躲雨的人们便逐惭散去。待姑娘走后,哥却有些后悔了。哥想,为何不向姑娘说声谢谢?为何不问问姑娘的名字呢?

    那晚,哥写下这首《等你在五月》的小诗寄给了报社,很快被《都市晚报》登了出来。在哥接到报纸样报的时候真是欣喜若狂。那晚,哥独自喝了二两酒,自哥庆祝了一番。但哥总忘不了与撑伞姑娘的邂逅,是她给了哥灵感和诗情……

    那会儿,听着姑娘美妙的歌声,哥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难道是唱歌的姑娘为哥的诗谱了曲子?哥想如果可能,哥一定要见见她,定与她同唱那支自编的歌儿哩。

    以后好几个夜晚,想起姑娘那美妙的歌声,哥便展转难眠。哥扪心自问:“该不会是爱上唱歌的姑娘了吧?”

    翌日清晨,哥吃罢早点准备上班去,下楼时,哥还哼起了小调儿。当哥刚走出楼梯转到街头时,却在街口意外地遇到了那位撑伞的姑娘。那时哥又惊又喜。姑娘也很快认出了哥:“你早!”“你早!”哥也热情地向姑娘问好。几句寒喧之后,姑娘告诉哥她叫敏,半年前从省音乐学院毕业,分配到市职工俱乐部工作。最近因旧城拆迁,她是前天刚入住对面新楼的。姑娘说着还用手指了指那个放月季花盆的阳台。姑娘说:“看,哥就住在一单元八楼,下班回家怪难爬的!”然后姑娘又问哥:“你也住在这儿吗?”

    哥点了点头。说:“就住在你的楼对面!”在等车的时候,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昨晚的歌是你唱的吗?”

    姑娘惊奇地问:“怎么,吵扰了你们吗?”

    “不,很好!只是那歌词——”哥嗫嚅着嘴巴,没好意思说出后半句话来。

    姑娘也许没介意哥那时的尴尬。

    一会儿,公交车开来了。哥和敏便涌入上班的人流,各奔东西上班去。

    那时哥在一家国有工厂做工,早已是一名熟练的车工。哥爱好写诗,做梦都想当一名诗人。可是,哥还得天天忙忙碌碌上班去,写诗只是哥的业余爱好。那天上午,离下班时间还早着呢,哥已抬腕看了四五次手表。哥嫌车间里挂的电子时钟走得太慢了。哥盼早早下班快快赶回家里去,然后趁午休时候,可以找敏聊一聊。

    然而那天中午,哥回家后便去对面楼上找敏,可敏却没有回家……

    哥下楼时感到丢失了什么似的,心里觉得空落落的。哥恨不得马上见到敏。狼吞虎咽扒拉了几口饭后,哥把碗筷往桌上一丢,便忙赶去敏的工作俱乐部找她。可是,看门的老伯告诉哥说:“敏因出车祸住医院了!”

    当时,哥的脑袋象被什么重锤击的嗡嗡地响。敏不幸的消息揪得哥心尖直痛。

    哥转身慌忙到街上拦下一辆出租车,然后,直奔敏住院的那家医院。很快,在急救医院那间抢救病房里,哥见到了敏。可敏那截白白的左小腿,却被无情的车轮咬断了。

    “她是为扶一位老大娘横过马路受伤的!”一位护士小姐对哥说。哥的泪水夺眶而出。

    以后,在敏住院治疗的那些日子里,哥常常去医院看望她。那天,敏刚刚醒来,见哥坐在她的病床前,竞一把握住哥的手,扭头面向墙壁呜呜地哭了。

    那段日子,哥的心似一片荒草坡,象被无数的牛羊践踏着嘶咬着一般难受。

    就在那次看望敏的时候,哥告诉敏说,那晚敏谱曲唱的那首歌词,就是哥写下的一首小诗。哥把微型录音机录下的敏娘唱的这首歌放给病室里的人们听。敏听着,眼里闪动着惊喜的三个月后,敏的伤基本好了,然而将有一根木拐,永远地伴随着她。哥看着敏拄拐蹒跚的样子,不禁暗然神伤。哥想:“天呀,为何要这样不公平地对待她,她应当有自己的幸福,她应当有自己美满的爱情呀!”

    记得去接敏出院的那个周末,哥理直气壮地的当着敏的妈妈的面,表达了对敏的爱恋之情。

    “不,绝不可能!”敏还没听完哥的话,便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耳朵,她态度生硬地拒绝着。然而哥看到敏的泪水无声地从她眼角滚下来,象一颗颗纯净的珍珠。

    哥急了,胀红着脸,不容质疑地说:“为什么不能?哥们都有健全的心灵,难道就不能战胜肢体的残缺吗?”

    ……

    转眼又是一年的“五一”节,这天,市工人俱乐部举行职工文艺汇演。那晚,在追光灯的光柱里,哥和柱着单拐的敏一起走上了舞台,哥俩真的一同唱起了那首由他俩共同编词作曲的歌:

    被你纤纤手握过

    被你的红唇吻过

    等你在五月的雨中

    五月雨只为你抒情……

    这是一支生命与爱的赞歌。那晚,哥和敏都唱得情真意切……

短篇 馨香的玫瑰花

    傍晚,淅淅沥沥地下过一阵小雨,空气湿漉漉的,小街上一洼一洼地积着雨水。月儿出来了,月亮那圆圆的脸儿,映在这雨水的镜子里。

    芳芳迈着缓缓的步子,独自走向电影院的石阶,她没有跟着潮水似的人流走进影院,却单独一人在一边的石阶上坐了下来。

    那会儿,她的手中握着一枝玫瑰花。她,在等一个人……

    嗨!说起来,这还是芳芳第一次约会哩。芳芳今年已经二十六岁了,算得上是一位大龄老姑娘了。可想起如今才第一次去同一个陌生的男人约会,她合脸上就有点发烧。特别是手拉予进入影院的那些男男女女们,一个个向她投去奇异的目光,更让芳芳有些不自在起来。她几次不好意思地站起来想走开,然而她还是理智地坐了下来。她想,好在自己现在是在陌生的B城,能认识自已的熟人并不多。

    回想起来,芳芳也曾有过一次初恋,可那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那一年,刚刚分配到织布厂工作的芳芳,算得上是厂里的头号美人元:鹅蛋形的脸儿,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高高大大的鼻子,一笑还露出两个酒窝儿。同伴胖梅常爱同她开玩笑,说:“美人儿,把你的美分我一小半儿,我就变了男人娶了你哩!”

    那时,芳芳也会回敬一句说:“好在你不是男人,这辈子难娶我了!”

    两人不由得一阵咯咯大笑……

    其实,那时十九岁的芳芳已经偷偷爱上了一个人。他就是厂里的机修工小叶。小伙子看起来貌不惊人,寡言少语,可心里内秀着哩!每当车间出墙报,他那一手好字便令人称慕不已。听说他的诗也写得不错呢!因此,自然成了许多姑娘追求的目标。

    芳芳也曾单相思过一阵子。只是没人搭桥,自己又羞于启口,心事一直没有向小伙子表白过。写好3的求爱信,一直装在夜兜里,几次想找机会交给小叶,却又一直没有勇气交给他。

    不久,小叶调离了织布厂,据说去了B城,并跟他的表妹结了婚。打那以后,芳芳侄再也没跟小叶见过面……

    那一次,芳芳伤心地流了几天泪。事后暗暗在心里发誓:若找不到像小叶那样的,宁愿一辈子不嫁人。

    就这样,想不到一晃八年便悄悄地过去了。虽然在这八年中,芳芳也曾遇上过不少英俊的小伙子,但却没有一个小伙儿让芳芳动过心。同伴们都来劝她。胖梅说:“芳芳,你也老大不小了,应该找个主了!”然而,芳芳全把这些忠告当成了耳旁风。找对象的事儿,依然无从提起,照样我行我素。

    一天,同伴胖梅见到了芳芳,对她说:“芳芳,如今街道社区办起了红娘婚姻介绍所,你不上那儿瞧瞧看?要不,去报社登个征婚启事吧?想来,找个情投意合的,也不见得没有哇!”

    那天胖梅的一席话不知怎的就打动了芳芳的心。

    没过几天,征婚启事登出后,芳芳就收到了二三十封应婚的信。其中有一封信,字迹写得苍劲而流利,看来是个很有墨水的人儿写的,加上言辞缠绵,芳芳很快便给他回了信。没想纠几封信来信往,倒也情投意合。于是双方约定今晚在电影院门口相见……

    芳芳正自瞑思苦想,猛听度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路。她抬头一看,只见一个面孔熟悉的男子站在她的面前,手中同样握着一支白色玫瑰——这是他俩信中约定的相逢辨认物啊。

    芳芳抬起头时,差点惊叫了起来。那时候,那位男子也认出她来了。两人几乎同时喊出了那两个字:“是你?”

    原来,来到芳芳面前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当年芳芳的初恋情人小叶。那晚小叶告诉芳芳说,自从他那一年离开织布厂与表妹结婚后,他与表妹婚后的日子过得并不如意。加上表妹连续生了两胎,都因遗传的原因,胎儿一落地便死去了。前不久,他只得与表妹离了婚。可万万没想到今晚……

    芳芳忍不住一阵心酸,泪水顿时夺眶而出,竟呜呜呜地哭了。

    一次感情的怯懦,让她一等就是八年。八年哟,花儿开了又谢,谢了又开,皱纹已悄悄爬上了她的眼角。今夜,月儿不似旧时光……

    小叶把手中的玫瑰花儿递给了芳芳,他嗫嚅着对她说:“我……不该用笔名给你通信……”

    芳芳仍在一个劲地抽泣。千种忧怨,万种情怀,是这一枝花儿能够安慰的吗?

    那时候,电影还没有散场,只有天上的月儿看着这对意外相逢的恋人,悄悄用云的手蒙了自已圆圆的脸,从云缝里探出一双微笑的眼睛,偷偷地瞅着他俩笑……

短篇 芳芳

    (一)

    芳芳不知怎么就爬上了五楼,也不知钥匙是怎样地插进了锁孔。总之,门确实是她自己开的。

    屋子里空荡荡的,感觉有些冷;虽然,夏天的脚步刚刚走过G城。

    芳芳三脚两步迈进自家的门坎,身子骨象散了架似的,便不由自主地歪躺在自家小客厅的四人沙发上。挎在肩止的黑色女式小包从她肩头滑落地面,包包绳还套在她的胳脖弯里……

    半响,芳芳从迷蒙中睁开眼睛,眼睛是被泪水湿润过的!

    墙上的小叶两眼注视着她,好象在对她讪笑;倒是小女儿翠翠憨憨的笑意,仍是那么甜,那么天真!

    这墙上的“全家福”像是她们三年前照的,从镜架颜色和照片右角发黄的斑点可以看得出来。

    芳芳又想起了他——小叶,这个两年前只身闯深圳的丈夫。鼻子不觉又有些酸,两行泪水又涮涮地掉了下来……

    芳芳和小叶是十五年前一同走进G市织布厂的。芳芳当了织布女,小叶当了机修工。八年前,真所谓有情人终成眷属。她俩结婚时,小叶也从B城调回G市织布厂工会任干事。每逢厂部办墙报时,小叶仍是那样写写画画,仍是那样惹人喜欢。

    同伴胖梅仍爱时不时取笑芳芳一回:

    “我说美人儿,这回我可再别想娶你了,你的美再也不会分给我了!”

    然而,芳芳也会不紧不慢地回敬胖梅一句:

    “这回我真想把美分些给你,可惜,你这辈子也别想变成男人娶我了!”

    真没想到,三年前,工厂人事改革,小叶第一批下岗了。

    下岗后的生活真有些说不出的味儿。小叶整天泡在家里看电视,翻来复去老是那熟悉的球讯、砍砍杀杀港台片或李春波那首“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听着腻、听着心烦!

    小叶在家呆了快一年,窝着一肚子的火。

    “奶奶的,我就不信会饿死人!”

    说着伸手“啪”的一声关了电视机。

    芳芳知道他心里别屈,每当小叶发火时,便劝上一两句:

    “别肝火盛!你看到处都有下岗的,又不只你一个人?发啥火?弄坏身子更遭,养养神儿吧!”

    然而,芳芳说这话时,却总觉得喉咙里有点儿堵,心里便有一种说不出的味儿!

    是啊,仅靠芳芳挣那点工资养活一家三口人,确实负担不轻啊。但芳芳默默承受着这一切一切……

    两年前的一天,小叶只身要去深圳打工,走时发誓似地说:“不混个样儿不回来!”

    后来,小叶回过几封信。信上说:哪儿工作都不好找!总之,天下的钱都不知跑到哪儿藏起来了,人们就是轻易把它找不着。再以后,听说到了一家广告公司,还是搞他的写写画画。不图挣钱,图学个技艺,往后用得着哩!芳芳心里常这样安慰自己。

    可今天下午,厂部第三批下岗职工名单公布了,芳芳便是其中的一个。当芳芳听着老厂长用有些发颤的声音念着她的名字时,头一下象被什么猛敲了一下,咚咚的象在打鼓!心头不禁一惊,便不由自主地说:“往后这日子咋个过哟!”

    当厂部会议一结束,她第一个跨出工厂礼堂那熟悉的大门。然而,眼前的一切仿佛又都是那么的陌生!

    她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

    “妈妈!妈妈!你哭啦?”

    不知过了多久,女儿翠翠放学回来了。

    翠翠今年七岁,已上小学二年级。翠翠生得就是乖,鹅蛋形的小脸真象妈妈。一双明亮的眼睛水汪汪的,闪着纯真的光,小辫上的两只蝴蝶结,更像要飞!

    翠翠把妈妈摇醒。芳芳一惊坐了起来,一把把翠翠紧紧搂在怀里,同时一边用手背偷偷抹了一下眼泪,一边安慰翠翠说:

    “乖!翠翠,妈妈没哭,妈妈没事儿!”

    芳芳一边用手指轻轻梳理着自己散乱的披肩长发,一边热情地问翠翠:

    “翠,放学了?妈妈马上煮晚饭,妈妈今晚给翠翠炒肉丝,蒸鸡蛋,还给翠翠煮爱吃的酸菜粉丝汤!”

    这时,翠翠已给妈妈倒来一杯热开水。说:“妈妈你喝!”一边还踮起小脚尖,在妈妈脸上亲了一下……

    (二)

    晚饭后,芳芳正收拾碗筷,胖梅来了。

    胖梅真是个好伙伴。她比芳芳先进厂一年多,年龄也比芳芳大几岁,但她比芳芳更显得乐观、爽直而早熟。胖梅个头比芳芳高些,胖梅的脸略有些圆,眼是那种丹凤眼,年纪虽已三十四、五,但仍显得很精干。胖梅虽略有些胖,但胖梅胖的体态丰满而均称。胖梅胖点还真有些好看!

    这次,胖梅是个幸运儿。胖梅这次没下岗。

    当胖梅剥剥敲开芳芳的家门时,人未进来,笑声先送来了:

    “芳芳,‘老公’回来了!”

    翠翠坐在茶几上做作业,噜起小嘴巴,便有些不高兴地说:“梅阿姨,总爱跟妈妈说笑话!”

    胖梅知道芳芳心里难受,胖梅是来邀芳芳去跳舞的。胖梅的舞跳的很好,胖梅是想让芳芳散散心。每逢芳芳心里有了烦闷事,胖梅总会出现在芳芳面前,尤其是小叶走后,胖梅爱到芳芳家串门子,陪芳芳说话儿,解闷儿。胖梅和芳芳两个的确是很要好的伙伴,就象一对亲生姐妹。

    趁胖梅与翠翠说话时,芳芳懒懒地坐在梳妆台前,用一把红色梳子梳理着散乱的头发,仿佛梳理着她此刻散乱的思绪……

    这是她结婚时买的梳妆台,是在一张小桌面上立着一张圆镜拼成的。这还是七八年前的家具样式,现在看来已很不时髦了。

    芳芳的脸映在镜子里,鹅蛋形的脸儿,一双忽闪忽闪的眼睛,略高的鼻子,一笑还露两个酒窝儿。再配上齐肩的乌发,仍是那么漂亮,那么楚楚动人,只是略比刚结婚的时候瘦了些。额前的流海飘起时,似乎已有几丝浅浅的皱纹……

    芳芳看着自己的模样正自出神,这时,胖梅象等得有些不耐烦,腾地一下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边说一边就往芳芳寝室奔去,说:“美人儿,还没打扮好?又不是去看对象!”

    芳芳一惊,回过神来,索性用眉笔勾了勾略略有些疏淡的眉心,最后又拿起口红,在嘴唇上抹了一遍。

    临出门时,芳芳叮嘱翠翠做完作业便自己睡觉,翠翠早已习惯了。

    楼道里传来胖梅咯咯咯的笑声……

    芳芳和胖梅一边说着笑着走出了家属楼的大门。此时,街灯早已亮了。一阵爽风吹来,胖梅感到一股惬意;芳芳却觉得天气有些凉了。是呀,不是已立秋了么?

    芳芳和胖梅径直来到巴人夜总会,并在一侧的角落里找个位置坐下,上半场已经终场,接着是场间休息。

    这是一座装修得并不华丽,但又落落得体的舞厅;呈椭圆形,很适合大众消费。这里生意一直红火,来这儿跳舞的人也很多,大多是中、老年人。乐队曲子选得也很好,多是时髦的流行歌曲。胖梅说:“在这儿消费,花几块钱是一种享受,值得!”

    芳芳虽然也爱跳舞,但自从小叶走后,她便很少光顾这里。

    没等芳芳和胖梅坐稳,一个“男中音”便亲切地甩过一句话来:“梅子,怎么才来?”

    透过舞厅淡淡的七彩灯光,芳芳遁声望去:这位“男中音”高高大大,模样儿倒还俊,只是略有些发胖,肚子又有些鼓鼓的。看得出,是当今那种春风得意的一类人。

    胖梅拍拍中年男子的肩,对芳芳介绍道:“这是我刚认识不久的一位新朋友,叫先生吴,嗨,就是吴先生、吴老板!”胖梅称呼人时常爱用那种倒装语句,常常逗的人们大笑。同时,又把芳芳介绍给吴先生。胖梅说:

    “这是我很要好的小妹,叫芳芳,一会儿吴先生请芳芳跳几曲!”

    吴先生听着,点了点头。

    这时,乐曲又响了起来,下半场开始了。

    第一曲奏的是《梁祝》。吴先生同胖梅跳。芳芳看着胖梅的舞跳的真好,吴先生的舞也跳得好,他们俩人跳得真像电影《梁山伯与祝英台》里那对飘飘的彩蝶……芳芳觉得跳舞时的感觉并不好,不如看别人跳舞有意思,看别人跳舞时,那才是一种美好享受呢!

    第二曲奏的是很流行的那首《小芳》。这时,吴先生很有礼貌地请芳芳跳。芳芳觉得很久没跳舞了,脚步就有些跳不上节奏。但她还是努力地镇定自己;但愈是这要想,心里便愈觉得慌,头也就有些晕似的。她感觉吴先生将她越抱越紧,典着的大肚子好象贴着她的身子,胖胖的胸肌有时还顶着她的乳峰——芳芳下意识地用手腕推了推吴的手臂,想把他推离远些。芳芳想告诉他别抱那么紧,别靠那么近。哎?这样子跳舞怪不舒服的!

    五彩的灯影闪闪灼灼的,好象眨着一只只诡迷的眼睛。芳芳这时耳边仿佛响起一个男中音低沉而浓重的歌音:

    都市有个少妇叫芳芳

    生得美丽又善良

    一双漂亮的大眼睛

    黑发亮又亮

    谢谢你给我的爱

    今生今世不忘怀

    谢谢你给我的温柔

    伴我渡过这美好夜晚……

    原来,这歌声是吴先生唱的。他一边跳着舞,一边伴着乐曲低声唱着,仿佛只有芳芳和他才听得见。但,他把歌词改了。

    当乐曲终了时,芳芳觉得脸上象被谁吻了一下——脸有些烫烫的。

    舞会还没有结束,芳芳便拉着胖梅离开了舞场。吴先生一见,也忙跟下楼去。对着芳芳喊:“嗨!芳芳,咋不跳完了再走?”

    芳芳没有理他。胖梅仍是咯咯地笑。这时歌厅传来女歌手的歌声:

    “夜色多美好,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三)

    第二天是星期日,翠翠不上学,芳芳也懒得早起,一觉竟睡到十点过。

    芳芳难得睡这么个懒觉。一觉醒来,仿佛心头的郁闷已烟消云散——今儿个天气真好!

    太阳依旧如故,火火地照在芳芳家的后阳台上。虽已离秋十多天了,阳光还是那么火辣辣的,烤的就让人有些倦意。

    翠翠一早起来,读她不知从那儿抄来的作文:“既然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这时芳芳梳洗完毕,便忙着生火做饭。这顿饭芳芳包的是饺子,因此花了很多的时间。

    约摸下午四点钟,芳芳和翠翠正看电视,胖梅来了。胖梅来约他们娘俩去水上公园划游艇。

    一听说要去划那些像“唐老鸭”“白天鹅”的游船,翠翠一下子高兴地跳了起来。拍着小手说:“好哇好哇,梅姨真好!”

    同时,翠翠去扯妈妈的手:“妈妈,快走!”

    好像妈妈不去似的!

    G城的确是个好地方,青山四合,象一朵朵莲花,把G城抱在大山的怀里;两条小河弯弯折折穿过城市中心,把城区分成四片,用长方石条垒彻的河岸和河堤,把河水水位提得高高,小河弯便汇成湖似的,河水终年清清嶙嶙,河柳和城市的倒影,终年映在这湖的明镜里!

    因为星期天的缘故吧,水上公园早已挤满了人。扬着小彩旗的小舢板,戴着“唐老鸭”帽子的小鸭船,亮着“白天鹅”翅膀的天鹅舟,以及船尾吐着白浪的冲锋艇,散落一河,想租游船玩,还要等着排队哩。

    芳芳、胖梅和翠翠正在河边码头为一时租不到游船而懊恼。

    忽然,从她们背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梅子,芳芳,过来,到这边楼上来喝茶!”

    胖梅抬头望去,原来是吴先生在喊。他正站在水上公园游乐场的楼顶露天茶楼上唤他们。露天茶楼是一楼一底的,站在茶楼上,抬头便把水上游船尽收眼底。那时胖梅说:“看他胖胖的笨笨的,眼睛倒还挺灵光嘛?走,咱们先过去喝茶去!”

    三人便来到茶楼上。吴先生只一个人,茶水早已沏好了。吴先生一边招呼三人坐下,一边叫服务员拿瓜子来!拿点心来!拿那种很四川味儿,很古朴很流行的盖碗茶来!同时又给翠翠买来一打娃哈哈饮品。

    “嘻嘻!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吴先生一边说着话,一边就伸手去抱翠翠。

    翠翠答:“我叫叶翠翠!”

    “好啊!多美的名字呀!看,高鼻子小脸蛋大眼睛,真像你妈妈!”

    翠翠也许是因为不熟悉,挣脱吴先生的胳膊,拿着一瓶娃哈哈蹦蹦跳跳到河边看小鸭船去了。芳芳、胖梅和吴先生一边吃茶一边聊天。从交谈中,芳芳知道吴先生是从B市来G城做生意的,是一家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虽然年龄只有四十七八,但事业上还是满不错的。从他两手戴满硕大的钻戒看出来的,吴先生确乎是百万富翁级的人物了!

    谈着谈着,胖梅好象若有所思。说:

    “嗨!吴老板,我的这位小妹人又漂亮又能干,昨天厂子刚刚宣布下岗,你想,拖儿带母,就那么百把元生活费,往后的日子咋过?我晓得吴老板你是个热心肠人,看看您公司需要人时,给我这个妹子找点事儿干,不说发财,混个饭吃!”

    胖梅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拍了拍吴先生的肩头。

    就在胖梅说话时,吴先生却用两眼盯着芳芳的脸,那张脸儿是那么好看,那一对小酒窝儿更添了妩媚。此刻,吴先生不知是后悔昨晚的那一个吻是否太冒失,还是为芳芳接受了他的吻而陶醉。总之,他正陷入一片遐思中……这时胖梅在他肩头的一拍,惊得他慌忙从遐想中抬起头来。喃喃地说:

    “啊,是!是!咱们是朋友嘛,是该拉一把,拉一把——”

    吴先生显然有些语不达意。

    他们又谈了一些城市改革和身边琐事,天不觉就慢慢地暗下来。一阵微风吹来,河水便荡起粼粼微波。河两岸的路灯早已亮了,这时天上的星星也把点点清辉洒在河里,河水顿时变得银光闪闪……

    吴先生邀请大家趁傍晚时先去划船,而且说这时划船意境更好。好在大家已吃了一些点心,肚子并不饿。吴先生划完船再请大家吃宵夜。

    当芳芳他们四人踏进船仓时,游乐场的高音喇叭送来了芳芳、胖梅和吴先生少年时都熟悉的那支歌:

    “让我们荡起双浆,

    小船儿在湖中荡漾……”

    芳芳听着这少年时就爱唱的歌曲,仿佛又回到了少年。这一夜,芳芳觉得玩的很舒心。只有胖梅走下船时,自言自语地说:

    “哎呀,今天我真有些累了!”

    (四)

    无所事事的日子最难打发。然而,无所事事的日子还得照样打发。空闲的日子就象一块布,芳芳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段日子都忙了一些啥!

    一晃,又是一个星期天。

    这天下午,芳芳肩挎她那黑色的女式手提包,是乎没有目的地去逛商店。她从这个商店逛到那个商店,商店里那琳琅满目的商品几乎使她眼花缭乱,留连忘返……

    芳芳从一家商店走出来,正准备去逛另一家,可刚走出店门,迎面却遇上了吴先生。

    吴先生毕竟是久走江湖的人,见人不仅自来熟,而且显得彬彬有礼,大大方方,不亢不卑。这里吴先生主动走上前来,伸出肥大的右手与芳芳握手,并邀芳芳到他家做客。嗨,其实也不算什么家,是他临时租下的一套三居室。吴先生说胖梅一会儿也要去,是专门商量芳芳到他公司上班的事儿。

    芳芳此时真有点喜出望外。在与吴先生握手的同时便无限感激地说:

    “真得谢谢,谢谢!”

    好象漫漫长夜亮起一缕星光,芳芳觉得仿佛有了新的希望。说着,两颗热泪便湿润了眼眶!

    芳芳来到吴先生的家。吴先生虽已四十好几的人了,但屋子收拾的倒还干净利落。屋里的沙发、床铺等日常生活用品都是新置的,显得有些富丽而时髦。虽然用品不多,但看得出来够用了。

    吴先生一边招呼芳芳坐下,一边便冲来一杯热热的咖啡,还用小匙盛了二三匙白糖……

    吴先生一边做着事,一边热情地说:“你先坐着,我去楼下叫餐厅准备一桌菜,一会儿端上来在家里吃,梅子一会就到,我们等等她,刚才我用手机给她打了传呼!”说着,吴先生便快速走下楼去。

    芳芳坐着喝茶,一边等着胖梅。心里直嘀咕:“胖梅咋还不来呢?”

    一会儿,天就暗了下来,芳芳扭亮房顶灯和壁灯。这时,吴先生招呼了饭菜后,手提一箱红葡萄酒和啤酒上来。并说:“菜马上就炒好,由服务员端上来,可是梅子咋还不到呢?”

    芳芳坐着没有搭腔。

    半响,吴先生说:“再等一会儿吧!”

    “再等一会儿!”芳芳附和了一句。

    这时,吴先生放起VCD。还是那首《小芳》的曲子。熟悉的歌声弥漫了整个屋子……芳芳听着,觉得有点变调,仿佛那是一个低沉的男中音唱的:

    “都市有个少妇叫芳芳

    长的美丽又善良……”

    这天晚上,芳芳喝酒喝醉了……

    (五)

    醉酒的芳芳不知什么时候回的家。那天晚上,胖梅好象并没有去吴先生那儿!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胖梅再次找郅芳芳家。只见芳芳的房门紧锁,半天没人开门,胖梅确信芳芳不在家里。胖梅心里纳闷着:芳芳究竟到那儿去了呢?

    后来,胖梅知道翠翠去了外爷家。

    有一天吴先生在街头碰着了胖梅。他问:“芳芳为何还不来上班呢?”

    胖梅无言以对。

    三个月后,胖梅听别人说:芳芳去了省城,有人见她在一家外企公司工作,还混得有模有样;可又有人说,见她在一家夜总会鬼混,打扮得珠光宝器的,只是人比原来瘦了些!

    胖梅不相信这些话。胖梅猜想芳芳可能去了深圳,她去找丈夫小叶去了!

    胖梅一边想着一边往自个家里走,不知不觉跪迎面走来的一个小愣头青闯了个满怀,胖梅的脚被那愣头青踩了一下,痛的“哎哟”叫了一声。随之胖梅若有所思地扬起自己的巴掌,照自己的脸上轻轻打了一下,嘴里自言自语地骂着自己道:

    “嗨!脚长在别人的腿上,爱往那里走往那里走;路,就在自己的脚下,我这是操的那门子心啊……”

短篇 青青的斑竹林

    我永远也忘不了故乡那片青青的斑竹林……

    我。她。一个顽皮的“小猴精”,一个扎蝴蝶结的小姑娘,天真的像两只竹鸡子,在故乡那片青青的竹林里,度过了我们蹦蹦跳跳的童年……

    她。我。童年。象南方雨后爆芽的一根根竹笋。而我们的童年是同嫩竹一起长大的。

    我们曾手拉手儿地跑进那片青青的竹林里,劈下竹枝当马骑;我们曾钻进那片竹林深处,玩捉猫咪的游戏;我们也曾在竹林深处摆家家,在那片竹林中的小溪里,放我们亲手叠折的竹叶船……

    时间过得真快呀!一晃,一天天过去了,一月月过去了,一年年过去了……嫩笋长成了嫩竹,嫩竹一天天长高长大了。可我们还是那个“小不点儿!”

    那几年,我们多么盼望能同嫩竹一样快快地长高呀!

    有一天,我俩钻进那片竹林里,面对着那片竹林大声喊:“竹子哥呀,我们为什么不能和你一样快快长高啊?”

    ——我们嫉妒那片竹林了……

    奶奶说:“要想长得快呀,大年三十晚上去摇竹子许个愿吧!”

    我们盼哟,盼哟。盼过了一个个白天,又盼过了一个个夜晚……终于,盼来了大年三十的那一天。放过爆竹之后,我们笑着闹着,手拉着手儿地跑进了那片竹林里,各自抱着一根高高的竹摇呵摇……嘴里还唱着奶奶教会我们唱的那首新儿歌:“竹儿爹哟竹儿娘,我跟竹儿一样长……”

    冬去春来,年复一年,我们终于长高了。

    那年秋,我和她,终于一齐背着兰布书包上学校去了。

    但我们仍旧经常去那片竹林子里捉迷藏,只是我们不再玩做新郎新娘的游戏了。

    渐渐地,我发现她不爱同我玩了。每当我叫她一同去那片竹林玩耍时,她总是躲躲闪闪的。我问她为什么?她总是不言语,只是笑。一笑,脸上露出她那好看的酒窝儿。有时候,当我睁着大眼睛看她那圆圆的酒窝儿时,她便羞的把脸儿红了。红的象一只苹果,红的象一朵桃花……

    有一天,她忽然问我:“听说男孩子们长大了,都要走过那片竹林去,离家远远的,你也会走吗?”

    真逗。我为什么样要走呢!我说:“我是不会飞的鸟儿里!”

    听后,她不说赞成,也不说反对!只是默默地盯着我盯着我。许久,许久……

    长大了,没想到我应征入伍真的就要离开她了。临走的那天晚上,她来了,两眼红红的。她把一只荷包儿悄悄塞给我,荷包里面,装着一根线,装着一颗针。

    灯儿亮了一夜,话儿说了一夜,蟋蟀唱了一夜……

    在我服役的四五年中,我曾给她去过许多信,但总是泥牛入海无消息。有时我也发愣:难道真像世俗说的那样:“人一走茶就凉”了吗?

    那一年的冬天,我正带着连队在北国边防线上搞战备施工。一天,通讯员给我送来了一封家乡寄来的信。我拆开信封一看:啊,是她来的。信封上她那娟秀的字迹,是我早就熟悉的呀!

    啊,她仍然没有忘记我……

    我不便当着战士们的面把信拆开看。那财我小心翼翼地把信装进衣兜里,顿时感觉有一股暖流流遍了我的全身,整整一天,我总觉得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兴奋劲儿。

    等到晚上回到宿舍后,当我慎重其事地拆开信封一看,连我自己都愣住了。那是一封什么样的信啊?信封里一页白白的纸,没有一句文字,却包着一片青青的竹叶……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看着这片青青的竹叶,不由得让我想起故乡那青青的斑竹林;那四季常绿常青,袅袅亭亭,婆娑多姿的竹子,不正说我那苗条俊秀的姑娘吗?

    那一夜,我彻底地失眠了……

    第二年夏天,部队批准我回家探亲。

    当我再一次路过村边那片青青的竹林时,竹鸡子们欢快地叫着唱着歌儿;竹林中的小小溪水,仍旧淙淙地流淌着乐音……

    然而,我心爱的她呢?我那似月儿般俊美的姑娘呢?你为什么不来迎我?

    ——迎我在这月儿圆圆的夜晚,迎我在这青青的斑竹林呢?

    我在心里久久地问自己……

    她走了。据说半年前默默地走了,远远地走了,没留下一句动听的话语。

    “为什么?为什么?——”

    我想:莫不是她担心一位农家女,配不上我这个“军官”?

    我想:是我这黑黑的“大兵”,配不上你圆圆的月儿吗?

    还是——还是……别的什么原故,撑破了我们一代人的友情?

    唉!留下终生的遗憾,留在我的记忆里,留在我的心坎里……

    谜一样的姑娘,谜一样地走了,留下一个谜,永远留给我去猜!

    青青的斑竹林,请你告诉我,我那月儿般俊美的姑娘,她还爱我吗……

短篇 钻戒情缘

    赵平是一位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大专文凭的有志青年人,因为不善交际,三十岁了,还没找到女朋友,心里总感到空落落的。

    有一天晚上,赵平参加完一个朋友的婚礼,回家时夜已经很深了。他独自一人踏着街灯往家里走,街上的行人已渐渐稀少,有几个从舞会出来的姑娘嘻嘻哈哈坐一辆人力三轮车迅疾地从他身旁驰过,留下一股薰鼻的香水味儿,这不免又勾起赵平的寂寞感。他一边低头想着心事。忽然,只见不远的街面上有一道刺眼的绿光一闪一闪的,赵平心头一惊,站住了。

    他想:“莫不是遇见鬼火了?”

    可转而又一想:“这大街上那来什么鬼不鬼的,别自已吓唬自已了。”

    他定了定神,大着胆子走近前去,见街面上有一颗玻璃珠子一样的东西。他弯腰拾起来一看,啊,原来是一颗戒指。借着微弱的路灯仔细一瞧,是戒指上嵌着的绿宝石在闪烁着绿色的光芒。赵平心里不由一喜,继而又眉头一皱,心想:“是谁丢失了这么好的一枚绿宝石钻戒呢?”

    那时候,赵平下意识地在原地停住了脚步,他想等着失主找寻回来。可是,半个小时过去了,又千半小时过去了,赵平己站得两腿发酸,可依然没有人走来找。当夜,赵平只好回家睡了个囫囵觉,他心里在盘算着,怎样才能找到丢失钻戒的人哩?

    第二天午饭后,赵平写了一张“失物招领启事”。他把这张招领启事贴到了街头的读报栏内。不一会儿,读报栏前便涌来了一大堆看热闹的男男女女。自行车的叮铃声,人们的议论声,闹成一片。看启事的人流围了一圈儿又一圈儿。而那会儿,赵平自己却躲的远远的,手里拿着一张报纸看着,若无其事地等着失主前来认领自已丢失的钻戒。

    自“招领启事”贴出去后的当天下午起,不到半天,赵平已接了几十个询问的电话,几乎打电话询问的每一个人,都声称那颗钻戒是他丢失的,要求约一个地方前来认领。可当赵平问起他们丢失的钻戒有何特征时,对方却都说不出这颗钻戒的明显标志和准确重量。赵平真有点为难了。他想:“到底谁是真正的失主呢?”

    第二天一早,赵平刚刚迈进办公室的大门,就见一位曾给自已介绍过女朋友的熟人胖梅大姐早己等在办公室了。没等赵平走拢自己的座位,这位胖梅大姐便笑嘻嘻对赵平说:“哈哈,真不愧是雷锋班出来的人呢,还真有点拾金昧的精神吗?知道不?现今是二十一世纪了,人人向钱看,哪有捡到一枚宝石钻戒的又,还愿意还给失主呢?真有点雷锋的样儿啊!”

    赵平听这位胖梅大姐一夸,顿时真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他忙说:“大姐大过誉了,我只不过良心还没黑罢了。”

    这时,赵平给胖梅大姐倒了一杯茶水,胖梅显然也来了些情绪,便跟赵平套起了近乎。胖梅说:“哎,老弟,把你捡纠那只钻戒让大姐看看?看是不是大姐丢的那只?你大姐的确丢了一只宝石钻戒哩!”

    赵平笑了,说:“大姐你是开玩笑吧?真丢了?”

    胖梅说:“真丢了!骗你是龟儿,信不信?”

    赵平说:“那你先说说它的特征吧?”

    胖梅听了先是一楞,继而说话肘拐了个弯儿。胖梅说:“嗨,你真傻?拿来大姐帮你卖了,你我一人分个千儿八百的,何必去找那什么丢失的人?雷锋不是早已死了吗?”

    赵平没听完便生气了。说:“你咋变得这样?亏你说得出口!如果我把戒指给了你,真丢戒指的人找上门来,我又咋向别人交待?咱丢不起这个人呀!”

    终于,胖梅大姐气呼呼地去了。走时甩下一句话:“真死心眼子!怪不得小英瞧不起你哩。”

    原来,小英就是胖梅前段时间曾给赵平介绍的那个对象,因嫌赵平太憨厚老实而作罢。

    赵平心想:“呸!象小英那样的人,我才瞧不起哩!”

    此后一连几天,打给赵平的电话仍然不断,为回复那些形形色色的无聊电话,已花去赵平整整一月的工资马。赵平其感到有些招架不住那些无聊的纠缠了。

    这天,赵平不得不一再次拿出纸笔来,写下一张内容与前次完全不一样的“失物招领启事”。这份启示是这样写的——

    “请各位谅解,本人捡到的那颗钻戒,经珠宝行师傅鉴定,证实是一只仿制的假钻戒,只值十几元钱。然而,由于本人最近正帮助一家咨询机构进行一项“市场经济冲击下人们的金钱观念和道德观念的影响”的抽样调查,故以钻戒为由,搞了这么一次调研活动,今调研事宜暂告一段落。

    赵平是一位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大专文凭的有志青年人。因为不善交际,三十岁了,还没找到女朋友,心里总感到空落和寂寞。

    有天晚上,赵平参加完一个朋友的婚礼,回家时夜已经很深了。他独自一人踏着街灯往家里走,街上的行人已渐渐稀少,有几个从舞会出来的姑娘嘻嘻哈哈坐一辆人力三轮车迅疾地从赵平身旁驰过,留下一股薰鼻的香水味儿,这不免又勾起赵平的寂寞感。他一边走一边低头想着心事。忽然,不远的街面上有一道刺眼的绿光一闪一闪的。赵平心头一惊,站住了。

    他想:“莫不是遇见鬼火了?”

    可转而一想:“这大街上那来什么鬼不鬼的,别自已吓唬自已了。”

    他定了定神,大着胆子走近前去,见街面上有一颗玻璃珠子一样的东西。他弯腰拾起来一看,啊,原来是一颗戒指。借着微弱的路灯仔细一瞧,是戒指上嵌着的绿宝石在闪烁着绿色的光芒。赵平心里不由一喜,继而又眉头一皱,心想:“是谁丢失了这么好的一枚绿宝石钻戒呢?”

    那时,赵平下意识地在原地停住了脚步,他想等着失主找寻回来。可是,半小时过去了,又半小时过去了,赵平己站得两腿发酸了,依然没有人走来找。当夜,赵平回家只睡了个囫囵觉,他心里盘算着怎样才能找到丢失钻戒的人哩。

    第二天午饭后,赵平写了一张“失物招领启事”,并把这张招领启事贴到了街头的读报栏内。不一会儿,读报栏前便涌来了一大堆看热闹的男男女女,自行车的叮铃声,人们的议论声,闹成一片。看启事的人流围了一圈儿又一圈儿。那时候,赵平自己侧远远站在读报栏的一旁,手里拿着一张报纸看着,若无其事地等着失主前来认领自已丢失的钻戒。

    自“招领启事”贴出去后的当天下午起,不到半天,赵平已接了几十个询问的传呼,几乎打传呼询问的每一个人,都声称那颗钻戒是他丢失的,要求约一个地方前来认领。可当赵平问起他们丢失的钻戒有何特征时,对方却都说不出这颗钻戒的明显标志和准确重量。赵平真有点为难了。他想:“到底谁是真正的失主呢?”

    第二天一早,赵平刚迈进办公室的门,就见一位曾给自已介绍过女朋友的熟人胖梅大姐早等在办公室了。没等赵平走拢自己的座位,这位胖梅大姐便笑嘻嘻对赵平说:“哈哈,真不愧是雷锋班出来的人呢,还真有点拾金昧的精神吗。知道不?现今是二十世纪了,人人向钱看,哪有人捡到一枚宝石钻戒愿意还回去的?真有点雷锋的样儿!”

    赵平听这位胖梅大姐一夸,顿时真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他忙说:“大姐过誉了,我只不过良心还没黑罢了。”

    这时候,赵平己把一杯茶水端到了胖梅大姐面前。胖梅显然也来了情绪,跟赵平套起了近乎。说:“哎,老弟,把你捡得那只钻戒让大姐看看?看是不是大姐丢的那只?你大姐的确丢了一只哩!”

    赵平笑了,说:“大姐你开玩笑吧?真丢了?”胖梅说:“真丢了。骗你是龟儿,信不信?”赵平说:“那你先说说它的特征吧?”

    胖梅听了先是一楞,继而说话拐了个弯儿。胖梅说:“嗨,你真傻?拿来大姐帮你卖了,你我一人分个千儿八百的,何必去找那什么丢失的人?雷锋不是早已死了吗?”

    赵平没听完便生气了。说:“你咋变得这样?亏你说得出口!如果我把戒指给了你,真丢戒指的人找上门来,我赵平又咋向别人交待?咱丢不起这个人呀!”

    终于,胖梅大姐气呼呼地去了。走时甩下一句话:“真死心眼子!怪不得小英瞧不起你哩。”

    原来小英就是胖梅前段时间曾给赵平介绍的那个对象,因嫌赵平太憨厚而作罢。赵平心想:“呸!象小英那样的人,我赵平才瞧不上哩!”

    此后一连几天,打给赵平的传呼仍然不断,为回复那些形形色色无聊的招领传呼,已几乎花去了赵平整整一月的工资。赵平感到有些招架不住那些无聊的纠缠了。

    这天,赵平不得不再次拿出纸笔,写下一张内容与前次完全不一样的“启事”。这份启示是这样写的——

    “请各位谅解,本人捡到的那颗钻戒,经珠宝行师傅鉴定,证实是一只仿制的假钻戒。只值十几元钱。然而,由于本人最近正帮助一家咨询机构进行一项《市场经济冲击下人们的金钱观念和道德观念的影响》的抽样调查,故以钻戒为由搞了这么一次活动,今调查事宜暂告一段落。谢谢合作!”

    那天,当赵平再次把这张“启事”贴进读报栏后,他的心却一直平静不下来。是呀,没丢失的人想方设法来冒领,而那位真正的失主呢?你在哪儿?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赵平正在家吃晚饭,突然腰间的传呼又响了。赵平忙去回传呼。一听电话,对方是位陌生姑娘的声音。电话那头的姑娘说:“喂?你是13578900001吗?我很欣赏你还没被铜臭把心薰黑呢!实话说,今晚有别的事吗?没有?那好,八点半钟,在梦幻歌舞厅门口见!”那姑娘噼哩吧啦说完话,“啪”地一声放下了电话。

    听完电话,赵平感觉有些莫明其妙。心想:“真逗!居然还有不认识的姑娘约我?”但不管怎样,赵平还是决定如约而去。

    当赵平走拢梦幻歌舞厅门口,早有舞曲音乐灌进耳鼓,只见三三两两挽着胳膊的红男绿女进进出出,面带笑靥,却没有与赵平相识的人。赵平只好站在门口等着。八点半钟到了,没有姑娘找赵平;又过了半小时,仍然没有姑娘前来与他相会。赵平有点受愚弄的感觉了。

    就在赵平打算转身离去时,忽见一个身材苗条,着一身浅花连衣裙的姑娘,手握一支玫瑰花,迎面向赵平走来。那姑娘主动走近赵平,热情而大方地:“你是13578900001吗?很对不起,对不起,来晚了!”

    眼前的这位姑娘还真陌生。赵平站住了。说:“你是——”

    姑娘说:“啊,先别问我姓什名谁。走吧,咱俩进歌舞厅坐下再说好不好?今晚我请客!”一边说着话儿,姑娘还不时拿眼光瞟赵平的脸,看得赵平脸上热辣辣的。

    跟随姑娘走进歌舞厅,在一张小桌前坐下来,姑娘要了些瓜果,红葡萄酒之类,两人一边喝酒,一边唠起了家常话。

    从谈话中,赵平渐渐了解了这位陌生的姑娘。原来,姑娘是从四川大学毕业后回本市一所中学任教的。两年前,他与同校一位男生相恋。毕业时,那位男生分回了B城,不久便辞职去了深圳,在一个私企搞办公室工作。今年春,两人约定年底结婚。可那天晚上,姑娘却收到了男生写给他解除婚约的信,信中男生说他被公司富婆缠上了,己与富婆滚到了一个床上。读信后,姑娘差点气疯了。气愤中,姑娘便把下午刚买回来准备结婚时给男生的钻戒,随手抓起从六楼窗口仍了出去。那钻戒上刻有兔的图案。姑娘住在赵平捡钻戒的那幢临街的楼上。然而,姑娘扔了钻戒的第二天一早,便领着班上三十几名参加省英语达标会考的学生乘火车离开了本城,便没还理会钻戒丢失的事情。有关招领启事的事,是姑娘回校后听同伴们讲的。

    说到这儿,姑娘愧疚地说:“很对不起,给你惹了不少麻烦!”

    赵平说:“那没什么,明天上午,我把钻戒还你。”

    那天晚上,两人谈得很投机。姑娘还为赵平点唱了那支《友谊地久天长》的歌!

    第二天上午,赵平把捡回的那只刻有小兔图案的钻戒还给了姑娘。

    赵平心想:他自己也是兔年生的!其实,他也很喜欢那只有兔子图样的钻戒呢!

    打那以后,两人有了较多的接触,相互有了更多的了解。他俩曾坐在小河边,捡起一颗石子投进河心,看那被水花揉碎星星的夜景;两人也曾在情人节的晚上,钻进啤酒屋,叮叮当当碰响酒杯。有时,两人还聊起欧&8226;亨利的小说《麦琪的礼物》。

    半年后,姑娘把那颗钻戒送给了赵平。

    送戒指的那个晚上,姑娘还在赵平的脸上映上了她的第一个吻……

短篇 叶子

    小宝出差归来,第一个想见的人便是叶子。

    二十多天了,未见女友的面,心里怪想念的。下了火车,小宝便急不可待地往叶子工作的医院跑。可到了医院的门口一看,只见医院的大门前已拉起了隔离警戒线,叶子上了“抗击非典”的前线。

    无奈,小宝只好给叶子打电话。

    叶子接通了小宝的电话,可两人不能近距离地见面。叶子只得在医院四楼的窗口向小宝打个手势,表达了她对他的相思之情。

    回家后,看着墙上叶子含笑的照片,小宝忽然想起与叶子第一次相识时尴尬的情景——

    那一年,小宝刚从警校毕业,被分配到市公安局做了侦察员。一次,小宝为追一名小偷去挤公共汽车。当他最后一个挤进车门时,不小心踩上了身旁一位姑娘的脚。只听见姑娘“唉哟”一声叫了起来。那时小宝是见着女孩就脸红的人。看见姑娘脸上嗔怒的样儿,羞得满脸红一阵白一阵。等到快要下车时,姑娘却像无事人一样,反而哼起了小曲儿,同时递给他一个甜甜的笑……

    那天,弄得小宝哭笑莫明。

    冬去春来,两人常在上公交车时相遇。一天叶子告诉小宝说,那次乘车时他并没有踩上她的脚,因逢“愚人节”,是她故意找岔儿愚弄他的呢。

    小宝说,那你该向我陪不是啊。叶子笑了笑。说:我叫叶子,在市医院当护士。你呢?

    他却答非所问地说,你真有趣!

    一天,小宝在公共汽车上掏出手铐铐住了一名小偷的双手,叶子终于猜到了他的工作和职业。

    于是,两人便这样相识相恋了。

    两年后,他俩的婚礼定在了今年的“护士节”。叶子说,到那天,就该她轮休了。可就在四月的最后一天夜里,叶子却忽然发起了高烧。

    护士节那天早晨,小宝捧着鲜花等候叶子归来举行婚礼,左等右等却很久不见叶子回家。小宝等得着急起来,正准备打的去医院接小叶回家呢。没想到他腰里的手机却叮叮咛咛地响了起来。小宝赶紧打开手机听电话,不料却从医院传来了叶子以身殉职的消息。院长说,小宝啊,叶子是个好姑娘啊!她是咱们这座城市里第一位因抗击“非典”而牺牲的人啊!

    性格刚毅的小宝闻讯竞摇摇晃晃地跌倒在地。

    那天,他俩的婚礼变成了这座城市的悼念会。闻讯赶来的各级领导和市民默默地向可敬的叶子致哀。人群中,一位小女孩用深情而稚嫩的童音带头喊出了大家的心声——

    叶子,我们爱你……

短篇 会说外语的“八哥”鸟

    这天是个双休日,张得胜局长一大早便溜进花鸟市场闲逛。

    可就在这天早晨,张局长遇到了一桩令他一生都未碰上的怪事。事后想起来,还令他又惊又喜哩!

    那天早晨,当张得胜局长走近一只鸽笼时,一斜眼便看见鸽笼中有一只羽翼未丰的白鸽子。张局长赶忙止了步,弯腰去看笼中那只可爱的白鸽子。忽然,从他的身后,传来一位女声娇滴滴的问候声:“哈罗(你好)!”

    张局长惊诧地愣住了。

    那会儿,张局长左瞧右瞧,并没有什么女人站在自已身边呀?他想:“是谁在用外语跟我说话呢?”

    于是他不慌不忙地弯下腰继续去看笼子中的白鸽子。

    看着看着,张局长身不由已地便伸手去抓那只白鸽子。可当他的手刚刚伸出去,忽然又从他的身后传来一位女人娇滴滴的斥诧声:“手莫伸,手莫伸!”

    没待转头去看,张局长已被惊得目瞪口呆了。他赶忙把伸出去的手缩了回来,心神不宁地直起了腰,扭头左瞧右看。可把四周看了个遍,身前身后并没什么时髦女郎在跟自己说话呀!张局长不由得心慌意乱起来。他抬手拍了拍自已的脑门儿,心里骂着自己:“许是昨晚陪人打麻将打累了,一夜没睡好觉,今晨偏又起个大早,神情恍惚造成的幻觉吧!”想到这里,张局长已盘算着主意:还是早点回家补补觉吧。

    然而,正当张局长转身抬脚就要离去时,蓦地又从他身后传来一声“拜——拜……”的告别声。

    这一声娇滴滴甜蜜蜜的告别声,简直让张局长听得心都醉了。他忽然想起这声音多像他爱着的那个女人的声音啊!那时候,张局长赶忙把抬起的脚缓缓放下地,再一次回头四下寻找说话的人。可他瞪着两只大眼睛,再一次把四周瞄了个遍,依然没有发现有跟自己说话的人影儿。张局长真有些气恼了。他在心里骂道:“真是大白天撞着鬼了,谁在暗中很我说话呢?”

    忽然,张局长无意中抬了抬头,一眼瞥见身旁鸟架上,挂着一只很不起眼的鸟笼子。笼中养着一只全身长满黑色羽色的“八哥”鸟。

    张局长仔细瞅了瞅那只“八哥”鸟。他奇怪地想,会不会是这只“八哥”鸟在跟自己说话呢?

    正在胡思乱想时,关在笼中的“八哥”鸟仿佛知道他的心思似的,又用流利地四川话对他说了一句:“你好?”

    张局长一听愣住了,正是这只“八哥”鸟儿在跟自己说话呢!

    张局长忙对“八哥”鸟儿说:“是你在跟我说话吗?”

    关在笼中的“八哥”鸟儿欢快地跳了跳,又用甜甜的声音对他说:“回家,回家!”

    张局长扑哧一声笑了:“好!让我带你回家去吧?”

    原来,这只浑身长满黑色羽毛的“八哥”鸟,是一位农民老大爷去年春天下地时从树下检到的。当时,“八哥”鸟儿羽翼未丰,可能是第一次学飞吧,不知怎的便从树上掉了下来,摔折了一只翅膀,再也飞不囝自己的巢了。

    那天,老大爷便把这只小“八哥”鸟儿带回了家。以后,老大爷天天捉虫子喂它,很快,鸟儿便渐渐长大了。

    不久,这只“八哥”鸟儿还跟老大爷学会说话了呢!

    更令人惊奇的是,这只“八哥”鸟还从老大爷十二岁的小孙女哪儿学到了几句简单的外语。诸如“哈罗”、“拜拜”、“姑嘟白”等等,真成了一只会说外语的“八哥”鸟儿哩。

    最近,这位老大爷的小孙女考进了镇里的中学校,而老大爷的儿子媳妇外出打工还没有把寄钱回来,眼看小孙女开学的日期一天天的临近了,老大爷正愁小孙女的学费还没着落呢!因此今儿一大早,老大爷使提着这只“八哥”鸟儿,走了十几里山路,来到了花鸟市场。他一心想把这只鸟儿卖掉,换几个钱回去给小孙女交学费哩。

    那天上午,经过张局长和老大爷几番讨价还价,最终,这位张局长给了老大爷1000元钱,高高兴兴把这只可爱的“八哥”鸟儿带回了家。

    这位张局长原本是一个信鸽迷。

    前年,张局长喂养的一只名叫“鹏程”的白色信鸽,在全省“千里竞翔”比赛中,意外地得了第一名。张局长的名声随之大噪起来,而且还被市爱鸟协会聘为名誉会长,为他争得荣誉和体面的白色信鸽更是无人不知,家喻户晓!

    说起来,这位张局长可说是官运亨通的那类人。自他参加工作以来,随他一同毕业分配去了市检察院工作的李小安,十五年后仍是一名小小的科员。而他呢?却早已在三年前,便坐上了州建设局局长的交椅。虽然两位老同学的职务变了,但并未影响到两人的情谊。两人偶尔见了面,李小安仍免不了打趣地说:“你老张真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啊!”

    可每次张局长也不跟老同学争辩什么,只笑笑说:“各人好自为之吧!”,

    爱鸟,成了张局长最大的嗜好。

    这只会说外语的“八哥”鸟儿,更让张局长视为掌上明珠,除了每天精心喂养外,还时常教它与自己说话儿,没用三五个月功夫,这只“八哥”鸟儿不仅会说一口流利的四川话,而且还学会了二十几句外语哩。每当张局长早晨上班去,这只鸟儿会说:“局长走好!”假如张局长出差十天半月回家来,这只鸟儿便会说:“辛苦了!想你!真想你呢……”

    乐得张局长常常合不上嘴。

    可是乐极偏又生悲!

    不料去年夏天,市检察院在受理一桩房地产公司老板行贿案时,案件直接牵连到了这位张局长的头上。因为行贿受贿案值超过百万元,属州里挂得上号的大案要案。州领导指示检察机关必须限期破案。这可难坏了负责此案侦破工作的李小安。在调查了张得胜局长在银行里的所有可疑帐号后,依然找不到任何蛛丝蚂迹,李小安只得奉命搜查了这位局长大人的家。

    或许是李小安破案心切吧,偏偏在搜查这位局长老同学的那只鸽笼时,一不小心,竞吓飞了那只曾为张得胜争光添彩的“鹏程”鸽。而在那只“鹏程”鸽子飞走已有半个月之后,却依然也没有飞回来,搞得李小安瞥气又窝火!

    一天上午,李小安刚刚走进办公室,收发室便转来一封寄自本州的匿名信。那封信中说:“人们都说张得胜局长官运亨通,像他那只“鹏程”鸽,没想到这位局长大人却是个大贪官。不然,谁肯花上一千多元去买一只黑不溜秋的八哥鸟呀?”

    那天,当李小安读完群众寄来的检举信后,仿佛似有所悟。忽见李小安猛地一拍大腿,对他的同伴说:“有了!只要能找到那只会说外语的‘八哥’鸟,兴许这桩案子就告破了!”

    早在半年前,李小安便听人说过老同学张得胜局长买鸟的事儿,可几次去这位老同学家串门,却未瞧见那只会说外语的“八哥”鸟儿。当然,李小安也不把那些风言风语的话放在心上去,没过多久,便渐渐把老同学买鸟的事儿忘到脑后去了。

    当晚,李小安吩咐负责案件侦破的侦察员们兵分四路,在全城展开了搜寻“八哥”鸟的行动。第二天傍晚时分,李小安便在一位名叫伊小梅的单身女人家中,发现了要找的那只会说外语的“八哥”鸟。侦察人员把那只“八哥”鸟带回了检案院。经过对那只“八哥”鸟儿的几番“盘问”,李小安从那只“八哥”鸟儿的口中获得了多条破案线索。之后,李小安和他的战友们顺藤模瓜,不到半个月,便让整个行贿受贿案顺利告破。

    经查:这位时髦而又年轻的单身女人,原来是这位张局长偷偷在外包养的“二奶”。那天,当张得胜买下老大爷的“八哥”鸟后,并没有把鸟儿带回自己的家中,而是直接送给了小情人伊小梅。而这位张局长为讨小情人的芳心,很快教会了“八哥”鸟说“伊妹儿”,“我爱你”之类不伦不类又肉麻的话,同时还教“八哥”鸟学会了几十句简单的外语。不仅这样,这位自觉官场情场双双得意的张局长,还唆使伊小梅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四处伸手收受贿赂,在短短二三年时间里,便收受贿赂达四五百万元。目前,两人均己构成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批准予以逮捕。

    在州法院开庭审理张得胜与伊小梅受贿案那天,这只会说外语的“八哥”鸟也被带上法庭做了“证人”。当法警把那位向张得胜行贿的胖子经理和伊小梅带上法庭时,“八哥”鸟很快认出了他们。“八哥”鸟儿亮开自己清亮的嗓子说:“胖子,红包,八十万”!“伊妹儿,哈罗!”逗得全场旁听的群众笑得捧腹。

    如今,这只会说外语的“八哥”鸟被当地市民喻为“反贪勇士”,就连方圆百里以外的客商来到州里办事或旅游观光,都会不约而同地赶去州检察院,在参观反贪成果展览的同时,更想去见识见识那只会说外语的“八哥”鸟儿哩!

短篇 神龟

    县水产局D局厂爱吃龟肉,自然就少不了有人送龟到家。端午节的前一天,一向泡酒馆泡舞厅泡到月不西斜不归家的D局长,却在晚饭前回去了。老伴儿早把两只嫩龟炖在了砂锅内,D局长前脚踏进自家的小院门,一股鲜香四溢的龟肉味儿早已扑鼻而来。

    D局长问老伴:“又炖龟肉了?谁送的?”

    老伴说:“谁?许二麻呗!”

    “许二麻?”D局长若有所思。

    原来这许二麻是局业务科副股长。昨天,业务股长调市里工作,股长位置空着哩。D局长心里似乎明白了八九分。说:“江二爸没来过吗?”

    老伴说:“没来过。”

    江二爸是小青河上打渔人。因年年要审准渔证,这些事有求于D局长,每逢过年过节的,江二爸总是头一个送龟送鱼之类河鲜到D局长家的。去年端午节,江二爸送他的两只龟,其中一只老龟还被他放了“生”,龟背上还刻了一个“十”字记号呢。

    明天又是端午了。真快呀,一转眼又是一年了。

    第二天早晨,D局长一早起来,刚一打开门,却见自家养的那只小花猫正在院子里与一块石头样的东西逗乐子。小猫的一只前爪一伸一缩地拍拍打打的,做出一副惊恐状。D局长甚觉奇怪,便走近前去看,这哪里是什么石头,原来是一只缩脖老龟呢。

    “小院哪来的老龟呢?”D局长似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睁大两眼仔细一瞧,分明是只老龟,龟背上似有一道刻痕。再细辨认,这刻痕分明是一个“十”字。D局长心头一惊:“这不是自己去年托江二爸带去放进小青河里那只老龟吗?怎么一年后自己爬了回来呢?”

    询问江二爸,他说并没送龟来。

    D局长不禁喜上眉梢:“真是万物有灵。看来,这龟是自己爬着回访主人来了!”

    D局长放生的龟又回来了的消息不胫而走,邻人无不称奇。一时间,街坊邻里来D局长家看龟的人络绎不绝……

    几天后,D局长自己开着车,带着这只老龟来到五里外的小青河边,亲自把这只背上刻有“十”字的龟重又放进了小青河。看着老龟在水面露了三次头,继而游向河水深处后,他才放心地开车回了家。

    一晃又一年的端午节快到了。偏巧这只背上刻有“十”字的老龟又在端午节的前一天回到了D局长家的独家小院,一家人惊喜不已。D局长竞连称神龟神龟!

    于是,十里八乡都说D局长前辈子做了好事,这辈子巧遇神龟,真是功德无量之人;但也有人不相信那龟真能爬过城市日夜车流不停的马路回到他家……但不管怎样,这次D局长还是听从了一位老者的建议,新购回一只大鱼缸,内设假山和水草,给龟布下一个水晶世界,让龟鱼在缸中戏水。据说,这样可享受神龟的灵气的。

    然而这只龟却没有给D局长带来什么好运。

    半年后,D局长在一次酒醉后吐了血,去医院一查,已是肝癌晚期,据说叫什么酒精肝。

    都说,那只龟看来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D局长死后,家人把那只龟又放回了小青河。不过,此后好几年的端午节,那只老龟再也没有回去过D局长家的小院。

    有人说:“我曾亲眼见着江二爸那天从小青河里一次捕到两只龟,龟背上都刻有‘十’字记号哩!”

短篇 角色

    我和贵民在戏校都是学唱“生”角戏的。毕业后,我俩又一起分配到了C市实验京剧团。

    戏迷们都知道,京剧中生、旦、净、未、丑,行当不同,戏路便不一样。那时,剧团中生角演员多,一年虽不演几场戏,但往往一个角儿A、B、C、D几个演员候着哩。报到那天,我一瞧团长那张由晴传阴的脸,心里便咯登了一下。心想:瞧吧,这下准没咱的好戏唱!

    真让我猜着了。贵民仍唱生角,让我改唱未角戏。

    只好听天由命了!

    就这样,我便在G市实验京剧团落了脚。

    那时候,剧团重排《智取威虎山》,贵民扮演杨子荣,团长扮演座山雕,分配我演那个“土匪甲”。

    公演后,尽管我这个“土匪甲”扮演的挺不错,可哪有贵民扮演的那个英雄杨子荣威风呢。仿佛他就是杨子荣的化身,走到街头上人赞人恭;而我呢?往往身后跟着一帮小孩子指指戮戮地骂:“狗土匪!狗土匪!”

    好像我就是那个“土匪甲”,该遭人骂似的。

    而我心里却也坦然,这不是演戏吗?何必跟小孩子们叫真!

    然而,却有人跟我叫起真来了。

    那年工作转正时,贵民不但转了正,而且还涨了一级工资;虽然,那次也同样给我转了正,可那一级工资却没能给我涨上去。真令我气恼!

    但令我气恼的事情更是接踵而来。

    几年后,团里一帮老同志退了下去。

    此后不久,贵民当上了剧团副团长。

    “他的演技真就比我高吗?”我心里有些不服气。其实,我也并不比他差,他不就在戏中演了个英雄角色杨子荣吗?难道就该沾那么多光?”

    我纳闷了。

    这人生莫非也如一出戏了不成?

    没想到,以后团里又排演了好几出古装戏,但从未轮到我演一次行当对路的角色。在几出戏里,团长和贵民是“爷”,我和其它几个演员不是鞍前马后的小“卒”子,便是吹喇叭,抬骄子的“小家丁”。有一回,剧团去外地演出《百岁挂帅》,恰逢两个扮小丫环的女演员请了产假,我这个大老爷们还男扮女装演了一次“小花旦”呢。

    偏偏这样的“配角”戏,让我一演就是十几年……

    一次,妻子带着六岁小儿到剧院看我团演出的《七品芝麻官》。那时候,团长已经退休了,贵民当了“代”团长,他扮演芝麻官唐成,我与其它几位演员扮演轿夫。散戏后回到家里,小儿子见了我却撇着小嘴说:“爸,你咋总演哪些吼斑(方言,意即跑龙套的角色)戏?总给别人抬轿子,吹喇叭呢?”

    我笑了:“没吹喇叭,抬轿子的,那还能成戏吗?”

    “你咋就没演过一次大老爷呢?是不会演吧?”儿子讥诮地对我说。

    我急眼了:“老子学得是生旦,你娃娃不懂,我本是扮演王公贵族、老爷才子的!”当时我在心里想,总不能让一个六岁小儿瞧不起他老爸吧。

    可儿子那天把头一抬,胸脯一挺,说:“你看那些大老爷,出门有人吹喇叭,进门有人抬轿子,多牛气何!”

    小儿天真,童言无忌。自然这些话我也不往心里去。

    不久,“代”团长贵民因贪污公款事发,二审被判决蹲大牢三年。团里不少人都说:“这次老爷演砸了!”

    说起来有趣,我扮“牢头”时,“诰命”夫人都关过;如今高高铁窗,关你这个小小“七品芝麻官”算个啥?

    小儿说:“爸,这回,你该当老爷了吧?”

    一句话问得我半响语塞。

    是问我该轮着在戏里扮演“老爷”呢?还是问我该在剧团里当“团长”这个“七品芝麻官”呢?那天,我竟被小儿问糊涂了。

    后来,在《七品芝麻官》一剧中伴演B角的演员也退休了,剧团便叫我改演丑角唐成。那一次,上级主管部门整顿剧团领导班子,叫我当了第五名副团长,这可也是个准“七品芝麻官”儿啊,我是做梦也没想到呀!

    ——嗨,你瞧我真是糊涂了,说起话来罗罗嗦嗦的,一会儿把演戏说成人生,一会儿又把人生说成是演戏……

    但是,不管戏里戏外,我该如何扮演这个角色呢?

短篇 钢笔

    我的老爸从小与书笔墨砚无缘。然而,扫了一辈子大街的老爸却有一支精美的“英雄牌”钢笔。那是老爸第一次当土劳模时的奖品。我上高中那一年,老爸才把他那支珍藏多年的钢笔慎重地交给我。

    那天,老爸满怀希望地对我说:“用心读书呢,长大后比你老爸有出息些!”

    于是,这支钢笔便伴随着我长大,我视它为我家的传家宝!

    没想到三年一晃就悄悄过去了,等到我高中毕业的时候,偏偏没能考上大学,照样在老爸退休后被顶班安排到了市清管所,同样,拿起了老爸扫街用过的那些扫帚、铁锨等工具。为此,气得老爸整天直跺脚!

    但我并没因此而放弃自学。

    三年后,老爸赠我的那支钢笔伴我自修读完了大专中文系的全部课程,红彤彤的毕业证书终于捧在了我的手里。可是,我仍然没有机会调进向往已久的那栋白色办公楼上班去,扫街,仍是我天天必做的“功课。”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写了一篇《城环局老局长同我们一起扫大街》的小故事登在了市报后,我被破格调到了市城环局局长办公室工作。从而告别了装垃圾,扫大街的苦差事。

    我很感激老爸赠我的那支钢笔,是它带给了我好运!

    年初,局领导规定我一年之内要在地市级以上报台发稿十二篇以上,这自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还好,市城环局老局长原先是搞过新闻报道的人。那时候,老局长刚刚涸到城环局工作不久,他对新闻报道工作很热心,经常跟我磋商报道点子,这无疑给我的工作增加的亮色。

    不久,我便捕捉到了一个报道点子。采写了一篇长通讯《屋漏偏遭连夜雨,老局长夜访屋漏人》,稿件寄给省报后,很快便登在省报头版头条显著位置上。那年底,我不仅超额完成了报道任务,年终还领到单位发给我的三千元奖金哩!

    翌年春,我便被城环局转为正式国家干部。

    我写稿的热情更大了……

    又半年后,老局长升任了副市长。

    那时期,许多同事都称赞我是大“秀才”,连局财务科出纳员小莉——这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的大“千金”,也开始对我刮目相看无话不谈了。我真有点飘飘然起来。

    但是,就在老局长升任副市长不久,局里又调来一位新女局长,据说此人原是一位教书出身的人。

    我想:我的笔照样可以笔下生花呀!我对自己的前途充满了信心。

    然而,正当我踌躇满志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恰恰事与愿违,命运却跟我开了一个大大玩笑——我成了局里第一批下岗的人。

    真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啊?

    后来,还是那位副部长的大“千金”向我透露了事情的真相。她说,那次上级派人到市里考核干部时,女局长也是副市长候选人之一,可没想到就是因为我写了那篇表彰老局长的长篇通讯,让老局长在民意测试时多得了一分,而女局长呢,便因此一分自然落选了……

    啊!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福兮,祸兮,难道都怪这只笔?

短篇 免费理发店

    退伍兵乔三所在的那家工厂效益不佳,人都快满五十岁了,却一下成了下岗人。乔三回家才呆了两三天,老伴儿便整天唠唠叨叨的,没好脸色给他看。这一来,乔三口里一下子长满了的泡——上火啦!

    这天天刚亮,乔三一早便起了床,口里抽着闷烟,却忽然想起了什么事儿,乔三把大腿一拍,笑了。说:“哟,老子在部队曾跟理发员学过理发呢?那年给部队战友们义务理发,还得过一次营嘉奖哩!如今,真是天无绝人之路,自己没别的特长,不如买几把剃头刀剪之类,开个小小理发店,不也是份职业嘛?”

    乔三想到了说干就干。

    第二天,乔三便街上买了剃头刀剪之类,在一条僻静的小巷里租了一间八平方米的小门面,开起了自己的理发店。

    到了开张那天,乔三没爆鞭炮没请客,店门一打开,便算开了业。

    然而开业那天却显得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走上门来找他理发。乔三守了一整天,不但没挣到一分钱,反而白白烧了几壶水,白搭出四个蜂窝煤……

    当晚回到家,乔三一肚子都是气。可正巧遇上从前在一个车间工作的小王去他家串门儿。小王如今在一家广告公司专干策划,早己成了远近闻名的策划师了。当乔三讲起开店的情形时,小王呵呵笑了。说:“这就是你自己的不对了,你没瞧见如今都是什么时代了?连老板修个抽水厕所都要请市长前去剪彩,请电视台去录像,你开个小小理发店,连鞭炮都不放一响,谁知道你开了什么店呀?咋会有人登门呢!”

    “哪咋办呢?”乔三一本正经地问。

    小王想了想,最后把眉头一扬,当即便给乔三出了一点子。小王说:“开业头三天,免费给大伙儿理发呀?不收理发费,权当花钱作广告,以后准保你的生意兴隆!”

    乔三听了虽然半信半疑,但还是照着小王的话做了。

    这天一大早,乔三免费理发的广告便由熟人帮忙分头贴在了街头巷尾。果然开门一会儿,便有一位老和尚走来乔三理发店,要乔三给他理理发。

    原来,这位老和尚的光头长已出了黑黑麻麻的头发,要乔三给他剃个光光头。这自然是乔三的拿手好戏。一盆温温的热水洗了头,明晃晃的剃刀在和尚头上刷刷几下子,和尚的头便立即亮起来。老和尚高兴地摸摸自己的头笑了。临走时,老和尚掏出十元钱交给乔三,说权作理发费,如不嫌少,今后还会来照顾生意的。可乔三却笑眯眯地说:“老人家,我这个小店才刚刚开业,头三天,免费理发不收费呀!”

    老和尚不相信,说:“天下那有这等事儿?”

    乔三说:“现今社会新鲜事儿多着呢?信不信由你哩!”

    但为了表示谢意,老和尚只得去对面街上的杂货店买回一盘五千响的鞭炮送给乔三作为酬谢。出门后,老和尚还连声阿弥陀佛,祝小店生意兴隆。

    那天,乔三先后理了二十几个人的头,依照广告上的承诺,没收任何人的一分钱。

    到了傍晚,乔三正准备收拾工具打烊回家,却又走来了一名小青年要求乔三理发。乔三麻利地给他理着发,还主动地对这位小客人作自我介绍。乔三说:“我这小店刚刚开业,头三天理发不收费呢,小同志如不嫌弃,烦请今后多来关照关照!”

    可小青年一听不高兴了。说:“你简直瞧不起人啊?以为我是地赖、痞三吗?理发给不起钱啊?”临走时,小青年一边说着话,一边随手扔给乔三一包“中华”烟以和一张贰拾元的人民币,然后气冲冲地走了。

    看着小青年远去的背影,乔三心想:“一包中华烟价值七八十块呀,可小青年没当一回事儿,这些年来,我乔三真把脑壳给呆‘乔’了啊?”

    隔天是个星期日,那天一早乔三便往自己的理发店里赶。没想到,刚走到店门口,早有五六个人等在了那儿。有几个人还是乔三认识的熟人呢!其中有厂里的吴干事、某分公司的李经理、某局的张副局长、钱秘书等。他们一见乔三来了,忙向乔三贺喜。那个胖子钱秘书还打趣地说:“乔三哥,开店也不请咱们喝几盅,硬是要把一把钱拧出水来呀?”

    乔三起忙打开自己的店门,把几位熟人请到屋里坐,一手捅开蜂窝煤炉子烧开水,一边还拿出小青年留下的“中华”烟招待大伙儿。那位瘦子吴干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老乔哇,你看你?开店也不招呼一声,我们是见到开店广告才来的,咋不买几串鞭炮放个响呀?”

    乔三忙陪着笑说:“是呀,真难为几位领导今儿来赏光,给我乔三一个脸面儿。还好,你若不提,我还想不到呢,我这里正有一盘鞭炮没放哩!”

    说着话,乔三拿出老和尚送给他的那盘鞭炮,请吴干事、钱秘书帮忙点着引火线放个响。引火线被吴干事口名含着的中华烟点着了火,马上冒出嘶嘶的青烟,顿时,小店门外“噼噼叭叭”响起了鞭炮声,火药味儿呛得乔三连连咳了几声嗽。

    当鞭炮爆响的时候,乔三已在店内给张副局长洗完了头,接着便是剪发了。店门外,吴干事口里叨着一支烟,双手举着一根长长的竹杆,竹杆上挑着爆响的鞭炮,吴干事笑嘻嘻地说:“老乔呀,你这会儿才放鞭炮,不会让别人误认为你今天才开业呀?哈哈,怕是又要再免费理发三天了?”

    “哈哈哈……”众人听着吴干事这句玩笑话,也一齐乐的哄笑起来。

    那时候,乔三正专心专意给张副局长剪着头上们长发哩!猛听得吴干事这么一句玩笑话,,又听众人这么起哄一笑,心头禁不住愣了一下,握住理发剪的手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不知不觉中,理发剪顺着张副局长的头皮一直推到了脑壳顶,顿时便给张副局长剪了个阴阳头——半边有发半边光!

    “糟啦!”当乔三回过神来定睛一看,心头大吃一惊。乔三顿时慌了手脚,握在手中的理发剪“当”地一声掉到了地板上。

    这时候,店门外的鞭炮声停止了。众人赶忙走到张副局长身后一看,都瞪大了惊诧的眼睛。

    钱秘书那时无不遗憾地摇了摇头,心想,说不定这张副局长遇上了不好的兆头呢!但他的话当时并未说出口……

    不过,在以后的好长时间里,张副局长的头上便多了一顶昔日戴过的旧军帽。也许天下的事情偏有那么凑巧的吧,那知那天唯一享受过乔三免费理发的官儿张副局长,三个月后竞升任了局长。当时说‘兆头不好’的人也哑口无言了。

    真是福兮祸兮?

    这天,钱秘书又来到乔三理发店理发。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要不是你老乔这一剪刀,张局长的帽子还戴不上哩!”

    乔三有点莫明其妙了,赶忙问:“那为啥呢?”

    “为啥?”钱秘书不屑地说:“那次县里新上任的领导到该局视察工作,见张副局长大热天的,头上还戴着顶半新不旧的黄军帽,便对随行的组织部长讲:这样的干部到地方工作多年了,还始终保持着部队的老传统,对这样的好干部,我们不重用该用谁?”

    “嗬嗬——”钱秘书一边说一边自己笑了。他说:“没过三个月,张副局长便坐上了局长的宝座,张局长真该谢谢你哩!”

    乔三是了解这位副局长的为人的,可这种人却又一次升了官儿,乔三心中忽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肚子里像吃了一把绿头苍蝇,真不是个滋味儿。

    不过从此以后,乔三理发店的名声大震,只不过前去理发的多是平头老百姓了……

短篇 街心的老榆树

    为纪念一个人,我保存着一张古树的照片……

    五前年,我刚从东北调回中国西部G城,在一家报社任副刊编辑。那一年的夏天,我的一本抒情诗集出版了。市作协和市群艺馆联合为我的诗集举办研讨会。当会议进行到快要结束时,他风风火火地闯进会场来。

    那时候,我正坐在主讲席上。他进门的那一刻,我下意识地用两眼余光瞅了瞅。他:五十多岁,留一头浅发,方脸,宽额,两目深邃……看得出来,他的脸上写满了苍桑!

    诗歌研讨会仍在热烈地进行着。

    他在最后一排一个空椅子上坐下来,心情显得有些激动。几次想抢过别人发言的话题,但都被小青年们接走了话喳。那会儿,我见他不耐烦地咬着嘴唇,屁股在坐椅上不停地挪动着坐的姿态,终于等到他发言了,我见他腾地一下站起身来,拿出了我那本出版的诗集,操着浓重的川北乡音,朗颂起我的诗句来——

    遗憾的是开午饭的时间早已过去了,主持人经不住餐厅经理再三的催促,只得中断了他的发言。可当他将我的那首题为《古城老街》的诗歌朗颂完毕之后,正想再谈点别的什么,随着主持人的手臂在空中那么一扬,暂停了他的发言。那天,我一直没机会再听到他谈起对诗歌有什么感悟或者高见!

    打从那天起,我俩便相识了,并且有了你来我往。偶尔,我俩还会碰到一块儿举杯长叙,喝洒猜拳……

    ——他,名叫黄立新!

    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报社编辑部我的办公室里。

    那时已是深秋。他来了:穿一身褪色的树皮般枯黄的上衣,戴一顶黑丝绒的鸭舌帽,肩挎一只老式120相机——他是为到编辑部送稿件而来的。

    在那张破旧的藤椅上坐下来之后,他拿出一篇刚刚写好的稿件,题目是《老城改造与环境保护》。我认真看了一遍,文章立意新颖,论述精堪,重点阐述了在老城改造中,如何既能保持老城古朴的历史原貌,又能体现现代都市的时代风韵,同时又要把对古物古树的保护结合起来,做到人与自然景观的和谐统一。我感觉得这是一篇好稿,为引起相关领导和市民的共同关注,便决定尽快发表此文。

    那天我肯定地对他说:“没问题,文章争取下周见报吧!”

    他一听乐了,一拳砸在我的肩头上:“好样儿的,够哥们!”

    我俩又闲聊了一会儿,他忽然一抬屁股,腾地从椅子上弹了起来,用不容质疑的口气说:“走,找地方喝酒去!”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扯了我的胳膊就往外走。我刚想推却,但终于没能推却。

    那天我俩来到老城听雨轩丁字街口旁一家小酒馆坐下来,他叫了几碟小菜和一盘川北灯影牛肉,讨了一斤铜壶烧酒,用一盆热开水温着,就着秋夜昏黄的壁灯,我俩一边喝酒,一边聊天……

    酒过半旬,黄立新抬起头来,指着丁字街口那株老榆树要我看。

    我因刚调回G城不到三个月,根本没留意过那株疙里疙瘩的老榆树。那会儿,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约,那是一株什么树啊?简有就是桂林的一座石笋峰!只见那株老榆树约有二丈多高,却只剩下了两三人才能合抱的一截树桩子,树干上枝条几乎全无,树心已空,仅在末空的一侧树皮上,长出一支碗口般粗细的侧枝,枝上全落尽了树叶,极象一只伸向茫茫天空的手臂……

    我顿时感觉心头一颤。那株老桥树多象一位饱经苍桑的老人啊?——我感悟到生命的顽强和拼力的抗争!

    我的嘴巴嗫嚅着,正想说些什么,但那时却终未把话说出口来。

    黄立新说:“几百年了,他老了,心也空了,那伸展的一只手臂,唤得回春天来吗?”

    像是随口朗颂着一首诗,又像是把埋藏在心里的话说给自己听;或者,说给我听!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打了一个酒嗝。

    我猜:他已经醉了……

    转眼已是第二年春天,柳絮正在G城飘绵……

    一天上午,我因忙着赶去参加市里举办的一个环保会议,便招呼一人力三轮车独自坐上去,一边欣赏着街景,一边沿着新兴北路朝开会议的酒店走去。前天我刚从外地短期学习归来,没想到才离开G城两个多月,G城的街道却有那么多的变化。我走的那天新兴北路正在拆迁,而两月之后,街道两旁已耸立起一幢幢建设中的新楼,新拓宽的街道已遥遥通向了郊外……

    忽然,我想起了那株老榆树。

    于是,我马上叫三轮车夫赶往丁字街口。

    当我站在那株老榆树立足的地方时,不觉一下子傻了眼:满地一片狼籍,鱼鳞瓦编成辫子模样的瓦屋已不见了影子,曾走过府台大人和家丁的那条青石板街路,早已被埋进了瓦砾和泥土……

    我久久徘徊在那株老榆树生长过的地方,努力找寻那株经历数百年风雨苍桑的老榆树,却久久寻不见那株老榆树的踪影……

    那天,我不无感伤地摇了摇头。

    许多事都是可以淡忘的。那株曾使我心烦情伤过的老榆树也是这样。没几年,便不再忆起它来。

    然而,对于黄立新,我却永远永远地不会把他忘记——那怕是为了忘却的记忆!

    时间尽管已经过去了五年,我却清晰地想起收到他最后那张照片时的情景……

    就在我那次出差回来的第三天上班时,门卫老汉给我送来一封信,说是一位陌生女人捎给我的一张照片。我打开信封一看,那是一张老榆树的照片。照片上的老榆树就是长在丁字街口的那株老榆树,石笋峰一般的嶙峋苍老,而那一枝伸向天空的侧枝,其像一只老人苍老伪手臂,枝条上已长着鹅黄的新叶——寄信人说,这是黄立新先生病中拍下的照片。而这张照片,竟成了黄先生最后的遗作!

    见照片如见斯人,那时候,我的热泪一下子从眼眶中一串冲滚落……

    后来,经我多方打听,才知道了黄立新的一段鲜为人知的身世。他出身在一个资本家的家庭,从小被下放到一个名叫竹园村的农村煅炼。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位名叫素素的姑娘,这成了他生活的希望。有一年的秋天,他因砍了十几根山竹,便以破坏集体经济的罪名被判两年苦狱。离开村子的时侯,他知道素素已经有了身孕。但在黄立新服刑的那几年,素素一直保守着这桩秘密。再后来,黄立新的怨案虽然得到了昭雪,可素素却已先离开了这个人世……

    打那以后,黄立新始终没找第二个老婆。

    可人们一直也没谁说起素素曾是他的老婆!

    有一次,黄立新曾在我的面前自言自语地说:“走了你就先走吧,我今后也会与你同行——”

    ——我以为他是在背颂谁的诗句。

    然而真怪,黄立新死后,真的便与素素葬在了一起……

    我猜想那寄我照片的陌生女子定是他俩的女儿吧!遗憾的是,我至今未曾与他的女儿见上一面——那信封上没写任何地址呀!

    如今,此件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年了,然而,每当我看到那张已经发黄的老树照片时,便让我不由得想起这位饱经风霜的老人——黄立新。

    仿佛,是他举起那枝长着鹅黄新叶的手臂,高高地伸向苍穹,歌唱着美丽的春天……

短篇 童年的山蘑菇

    我的故乡在川北。

    小时候,我住过的小村就座落在大山的怀抱里。绵延起伏的大山,终年青青绿绿,长满各种树木花草;村旁躺着一条不知名的小河,曲曲弯弯的,象一条玉带,河水终日倒映着我家门前那片翠竹林的影子……

    我特别喜欢故乡那大大小小的青山,我那难忘的童年,就是在那些爬山的日子中度过的。

    回想起来,那是一串串童贞的日子;那是一串串像山蘑菇一样晶莹、美丽而又忧伤的日子……

    记得当我刚刚懂事的时候,爸爸大炼土钢铁去了,家里只剩下了妈妈和我。妈妈为了下地干活儿,早早地就把我送到学校念书去了。记得有一天放学回到家里,妈妈笑盈盈地端给我一碗热气腾腾的山蘑菇汤,一丝丝蘑菇肉,吃在口里香喷喷的,嫩舒舒的,那滋味别说多美啦!

    我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蘑菇汤,一边问:“妈妈,今天的蘑菇怎么这么香呀?”

    妈妈说:“这是红烧山蘑菇啊,爱吃呀,以后你就自己上山采去吧!”

    我满口答应着:“嗯”!

    从此,我便经常提着小竹篮儿,一个人上山采山蘑菇去,往往是半天便会采得满满一篮子蘑菇回家去。

    每次采完山蘑菇回来,妈妈总是高兴地拍着我的头,夸我有出息。随后,妈妈便给我讲起一个个有关山蘑菇的有趣的故事——

    妈妈说,很早很早以前,山里有个很穷很穷的打柴汉子,救下一只受伤的小狐狸。他把小狐狸带回家,每天用米汤精心喂养它,小狐狸的伤很快就好了。

    一天夜里,打柴汉子迷迷糊糊地睡下了,不知不觉地便走到了一座山坡前。一会儿,从山那边走过来一位美丽的姑娘。姑娘手提一只装满蘑菇的竹篮儿,她对打柴汉子说:“打柴哥哥,是你救了我的命呢,小妹今天没有什么好东西谢你,我这里采了一篮山蘑菇,就请你收下吧!”

    说完,那姑娘就又摘下头上戴着的花儿,一朵一朵地插在了山坡上。打柴汉子刚一眨眼,那些花儿全都变成了一朵一朵山蘑菇,长得满坡满岭都是哩!

    打柴汉子看得眼都花了。

    可又一抬眼,打柴汉子却见姑娘不见了。

    那时打柴汉子一惊,一翻身从床上坐起来,才知做了一个梦……

    可睁开眼睛一看,汉子的屋里放着满满一篮山蘑菇。白的像碎银,黄的像金蛋,紫的像宝石,红的像玛瑙……可是,那只小狐狸却再也不见了。打柴汉子不觉流了一夜眼泪……

    从第二天起,打柴汉子便不再去屮山上打柴了。他天天提着篮子进山采蘑菇。采得多了,吃不完的时候就拿进城里去卖,日子越来越过的好起来了……

    长大后,我一直相信妈妈的话是真的。

    每当我提着篮子上山采蘑菇去时,心里总是想:要是我能遇上那位狐狸姑娘多好哇?我也一定让他摘下头上的花儿,插在坡上,岭上,长成一朵一朵美丽的山蘑菇哩!

    有一年的冬天,不知不觉中,妈妈也成了山上的打柴人。

    每当妈妈早上扛着斧子上山砍柴去,晚上把柴背回公共食堂里给大伙儿煮饭吃的时候,我的心中总有些说不出来的什么味儿。

    没过多少年,山上的柴禾便被慢悠悠地砍光了,随后大小树木也被砍光了。最后,妈妈甚至扛着山锄到河滩地头挖草根去了。唉!

    可那一年,爸爸仍整天在外地大炼土钢铁,经常好久好久不回家。当我放学一回到家里,仍喜欢提着篮儿上山采蘑菇去。可是不知多少次,走遍一山又一座山,却再也寻不见多少山蘑菇的影子了。

    妈妈说:山上的草木都不长了,满坡满岭光秃秃的,哪里还有什么山蘑菇呀……

    那一次我十分惋惜地哭了。

    我想:狐狸姑娘走了,山蘑菇也走了。我常常在心里喊:“回来吧,狐狸姑娘;回来吧,我的山蘑菇!”

    不知不觉中,春去春又来了。我已经长大成人了。后来读了书,当了兵,进了城,一晃离开家乡已经二十几年了,可如今回想起来,依旧忘不了童年那串童贞的日子,忘不了故乡那青青绿绿的山,那青青绿绿的水,那像小伞一样美丽的山蘑菇……

    前几年,故乡的亲人给我捎来信。亲人在信中说:这几年,农村改革开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新村开始修成集镇了,差不多家家户户住进了新楼房,电灯电视进村不用说了,不少农家安少二电信宽带上网做买卖聊天了………那山山岭岭上又长满了各种树木和花草,鸟儿也从远方回到林子里筑巢来了。

    我看罢信高兴极了。

    我想,我童年梦里的小狐狸也该回来了吧?我遥远故乡的山蘑菇也该长满山山岭岭了吧?

    啊,我童年的山蘑菇哟……

短篇 笨僧

    山中有座庙。

    庙里有个笨僧。

    笨僧有个徒儿,叫妙善。

    妙善是个十岁的孤儿。跟师父已有十年光景。他虽没抱完几本经书,但跟师父已学得不少僧家仪规。

    一日,笨僧把徒儿叫到跟前。吩咐道:“师父明天要下山远游,徒儿得好好看守山门,勤添香礼佛!”

    徒儿喝个“喏”答应了。

    但,徒儿对师父要去远游的事毫无思想准备。徒儿的心一紧有些担心。徒儿怕自己学识浅薄,礼不好佛,守不好山门。于是徒儿便问:

    “师父此次远游,要去多久?”

    “少则三月,多则三年!”

    徒儿心里咯噔了一下。呀,那么久啊?但徒儿嘴里没有说出来。徒儿说:

    “望师父保重,早早归来!”

    第二天一早,徒儿打点好师父的行装。目送师傅从山门外石子路走向山外……徒儿对师父有些依依不舍之情。

    师父下山之后,妙善勤扫山门,香烛常添……小小寺庙,仍然晨钟暮鼓,香雾绕梁,香火不断。

    毕竟,妙善还是个孩子。虽勤扫山门,常添油香,但山外施主却渐渐的稀少起来。

    庙里香火开始冷落。

    怨谁?

    笨僧一去三年方回。

    回来这天,徒儿刚下山化斋回来。见过师傅,徒儿真是喜出望外,不免滴下几滴眼泪来。

    那时正值雨季。

    师父知徒儿委曲了。便安慰徒儿道:“往后师父再不离开徒儿远游三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