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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手机]

    冯小刚拍了一部电影叫《手机》,里面有个胖男人叫费墨,他把手机比喻成“手雷”。为了论证这个不伦不类的比喻的深刻,另一个主人公严守一把手机扔进火堆。于是,另一个比喻又在电影背后诞生:手机成了替罪羊。说谎的人因为找到这只羊继而心安理得。事情还不仅仅是这样简单,细思下去,这又是一场“人”与“物”的战争。“物”无所不在、无处不往、无所不胜,在这部电影里以手机这种现代物质生活的标志物的形式出现。手机是人与人交往的桥梁,同时也是沟通的屏障。它构建起一个虚拟的话语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传递谎言、真情以及其他种种。它制订规则,是这个空间的金盔银甲的王。每个手机持有者,在对他人说出自己的手机号码时,也交出了自己的时间,或者说是赋予了别人来随时打扰的权力。也许有人并不想被打扰,但这常意味他不得不把自己从社会这张网上剥离,视那些使用手机的人视为不存在。而人的社会属性一旦彻底剥离,人还是人吗?这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

    这听上去,像一部科幻电影的情节。手机,这种人类创造的高科技产品,真的打败了人类吗?它到底具有什么样的权力?保罗&8226;莱文森写了一本《手机:挡不住的呼唤》,手机的学名叫CellpHone,里面的“Cell”有三个意思:细胞、蜂窝、牢房。这是三个颇堪玩味的词语,也是三个充满了我们各自生存体验的弹性之词。人是由细胞构成的,社会是由人这种“细胞”构成的。手机这种细胞,以其意味深长的潜在台词构建了我们的生活,这是一种类似于蜂窝形状的生活,人们在里面吵吵闹闹,并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空间,无法静默与沉思,只能听凭肉体坠落至物之牢宠深处。

    也许手机的确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完美、最强大、最具潜力的媒介,毕竟它使“说话和走路”这两种人类基本的交流方式得到统一。换句话说,它本来应该是上帝独享的权力,又或者说,它是一个不应该出现在人世的通天塔。人类拿着它,可以窃听到上帝的秘密。这有点疯狂。让人忍不住想起一句话:上帝欲让人灭亡,先让其疯狂。

    魔术师出现在没有屋顶的舞台上,身上穿着一件有几十个口袋的马甲,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台下观众口袋里的手机变到马甲里。等到每个口袋都装了一只最新款式的手机后,他拨通所有手机,一边接听,一边说话,一边把手机往空中抛去。他的表情是那样丰富,脸庞被一层湿漉细密的水雾所覆盖,嘴巴像在念咒语,语调充满魔力,并随着内容变化出宫商角羽。有八卦,有民谣,有释义,有示例,有说明,有趣闻,有昔时贤文,有个人经历。手机越抛越高,像一个越滚越大的叶轮,最后慢慢地滚上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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